在我看来,文学是由众多的载体所组成的,而小说无疑会是这众多载体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载体,甚至小说在这些共同分担文学的载体中所占的比例会超过五成以上。
有一句话我一直很是喜欢--小说就是生活中的故事,连载你的小说,其实就是连载你的人生。当然喜欢归喜欢,却不能因为这个就蒙蔽了看待事物本质的眼睛。这句话只对了一半,或者说这句话只说了一半。
小说做为一种载体,可以作为作者对生活的一个记录,当然也可以作为作者对憧憬的生活的一种描述,甚至可以算是作者对于那些如存在于梦境中的想像中的世界的一种刻画。
小说注重于故事情节的塑造,不同于散文的偏向于描写性;小说注重于将哲理藏于故事中,不同于杂文天下大白式的尖酸性;小说注重于语言的衔接,不同于诗词的大幅度跳跃性。
正是因为如此,小说在文学中所占有的比例完全超越了其他的载体。
那么到底什么是小说呢?对于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可以告知于天下众人。
散文式的小说,或者说是小说式的散文,这样的文体你不能说它只是小说或只是散文,因为它溶进了两者的精华,存在于两者之间;在将诗词的语言跳跃性溶进小说的创作里,你也不能就将它做为一篇诗词来对待,因为它也有完整的故事情节;以一句点题的杂文式的写法来写小说,虽说写法有点像杂文,但它毕竟还是一个小说。这一切都正在将小说的界线模糊化,让真正意义上的小说不复存在,也正是这些模糊化的定义让小说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都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是这些哈姆雷特终究还是大同小异的,之所以能区别出他们是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而不是同一个人,是因为他们之间那些细小的差异。而小说的故事情节也一样。
天下文章一大抄,说的就是这种大同小异式的故事情节。毕竟天下的故事也只有那么多,可是写小说的人却也是那么多,每个人写的故事也并不只是只有一个,故事情节雷同或是相似是不可避免的。就像所有的影视剧一样都会在屏幕上打上一行说明文字--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可是小说的创作手法却并不只是只有一种,各人对语言文字的把握度也不尽相同。所以光凭一个故事情节类似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这个作品就属于抄袭,可是如果还要加上创作手法及语言文字的相似的话,那么很不信这个作品抄袭罪成立。
借着网络的发展,文学也开始百花争艳般的齐齐绽放,而小说作为文字里最为重要的一个载体自然也是千般风采万般景色。可是很不幸,网络的飞速发展带着文学也繁荣的景象却只是个表面的假象。这些看似繁荣的文学作品总是标榜着点击率上百万甚至于是上千万,可是如此大的点击率的作品有几个是能真正给读者留下映象的,更别提是深入内心的震憾了。而这些作品又以小说为甚。
网络上的小说开始呈现出一种方便大众的“快餐文化”,可以让阅读者不用深入的思考,甚至都不用动脑子去思考,只需要用眼睛看过就可以,这样的作品犹如白开水一样流淌在网络间的每一处缝隙。而这些作品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眼球经济”,文中多是一些色情或是暴力血腥的句段,以此来吸引读者以便完成高点击率然后为自己带来回报。当然一个作者为自己要回报是无可厚非的,毕竟就算不是付出了脑力也是付出了劳力的。可是这样的作品布满整个网络,文学该怎么前进?
文学的前进缺少不了小说的助推,一些好的小说更是犹为重要。好的小说不仅能出色的完成娱乐大众的使命,甚至有利于一个人的成长。这就对小说作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将目标定在高处才能进步。
一部好的小说能引人深思,甚至是深入内心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