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然间提起这个名词,便仿佛是翻开了一本泛黄的书页,那悠久的感觉是会让人生出一丝敬重与三分可笑来的,现在的男生女生,哪里还会有人去写情书?! 遇到爱情,不过是喜欢不喜欢,爱与不爱,宣之于口,干净利落,更显勇气,倒比那种偷偷摸摸,眉目传情好了许多,真的好了吗? 越来越易于出口的爱情便如同速食面一样,吃过就扔,再没有了那想象中的美好了。 在写情书的时代,悄悄地写了,秘密地封了,偷偷地送至心上人的手中,那种隐秘与期待,让每一份情书都散发着一样的芬芳,那种香气是会带予收书人一份欣喜,一份自傲,一份成长的烦恼,那柔柔的情意便这样传递往返,最终织成一张叫做爱情的网。 这样的情书也许不够光明正大,但那份勇气却并不亚于当众说出的“我爱你”,是的,我认为情书所代表的勇气要更胜一筹,写于纸上,交予对方,是将自己的感情交出,也是交出了一份信任,那白纸黑字的凭证固然是一种美好的回忆,却也是一种留证,有些任人宰割的感觉,相较之下,那入耳即逝的“我爱你”反而没有什么分量,不需要风,也已经消散了。 看到的第一封情书却是别人的,看那稚嫩的语言,生涩的措辞,在嘲笑写书人的同时,也佩服他的勇气,不介意将自己的缺点暴露,是否是因为他愿意与所爱的人相知相许呢?只是可惜,他爱的人并没有保密的知觉,而是将它作为了炫耀的资本。 不说情,不讲爱,含糊而隐晦地表达那种感情,是情书中最文雅的一种,而将情爱常写,露骨而肉麻的是情书中最直白的一种,也有夹于中间者,只是没有典型,看多了这样那样的情书,却没有一种合心适意,似乎每一种都令人厌烦,又或略有缺陷,也许是性子太追求完美,于是总有缺憾。 提起笔,缓缓地书写起这篇《情书》,为那一时代的爱情悼念,也为自己求一个完美,也许我最爱的不是情书,不是那里面所含的爱情,而是这种畅快淋漓品评它的感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