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之初
自己还曾在娘胎里的时候,许多人都说我会死掉的,妈妈为此肚子痛得更难受。好不容易来到这个世上,让他们失望的是,我是个女的。
会听话了才知道,我们家两代就我一个女孩。夹在哥哥和弟弟之间,我老是睁着渴望的眼神待在角落里,看着他们一个个明亮的目光,我是这个家里的残余。
除了太阳东升西落,眼前人来人往,其它的我什么也不知道了,只是眼睛睁得很大,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不知道恐怖也不知道高兴。
读书时被人欺负,在晒满斜阳的路上哭喊着跑回家告诉父亲,他把我推到屋里就出去了。我在黑暗里欣慰地等着他带我讨回个什么公道来,那时,我一定会幸福地笑,开心地笑,抱着爸爸亲他一口,响亮地叫他一声:“爸爸!我爱你!”
第二天,他和我一起去了学校,他没有帮我出气,而是当着所有同学和老师骂我。
“死丫头,脏得跟猪一样,整天还不听话!再跟人家胡闹看我打不死你!”
他凶狠的身架与眼神站立在同学们嘲笑的目光里,我哭着扑倒在地,用拳头在地面上砸出了血,对他和那些嘲笑我的目光产生了深深的仇恨。
打那以后,我突然变得跟男孩一样,别人只要欺负我,我就和他们玩命,逮着什么就什么,许多人因此都惧怕我。失去了同情心和理解他人的心胸,做事的后果我也不去考虑,在我身上发生的一切我也不会跟他讲。
身体太差,老是旷课,学习逐渐跟不上了,老感觉学习和生活是那么的吃力,常常会在课堂上发呆,课外活动时我都是一个人玩自己的,要么就躲在角落里玩。虽然成绩不怎么好,但也没在特别差的行列之中。
在学校里的时候我想着远方,想着一个人快快乐乐的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生活,回到家里时我就想着学校,我想用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印象里隐隐约约地觉得,读书可以让人有出息,可以不再受人欺负,还可以让那些欺负过自己的人尝尝我的厉害。
正想着,“叭——”的一声,又一记耳光重重地打在我的脸上,眼前直冒金星。
“小灿,怎么没把地扫干净!你看那桌子下面,脏得跟厕所一样!”
我天旋地转地倒在了地上,妈妈扑过来跟他论理却被他一把推倒在我的不远处,妈妈倒地的那一瞬,我的心掉进了地下深渊。
他还不解气,对我又是用脚狠狠地踹了一阵。
大白天,我家是黑夜,没有星星和月亮,没有灯,穷得连个完整的门都没有,连门口的路都那么坎坷,边上尽是即将腐烂的树叶。意象中我咬烂了嘴唇,这个世界上,只有武力可以解决一切,我不会像其他女孩那么乖巧和听话的,也十分讨厌男人动手打女人,当男人打女人时,我恨不得上去给他一刀。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对男人我始终不太在意。
哥哥把上学的费用都交了,他让他去退了回来,并把我叫到跟前,不去当学徒就外出打工!
我没有抬头就知道他的表情了,比门神还凶,不过绝不会被贴在门上的,我就知道这些。
那天,我哭着离开了家,泪水无私地洒落在那片沉默的土地和那件破衣裳上面。那年,我14岁,我忘记了自己的年龄。离开的那段路,或许是我今生告别这个世界时,唯一的回忆。
去广州路上,我想我是不会再回湖南了,发誓再苦再累也不回,那怕我在那里灰飞烟灭。
第二章 无根树
在广州下车,整个人仿佛掉进了这个城市,想到自己没有什么退路,只有低头走上前。
走着走着我就不知道去哪了,那些主动跟我打招呼的人,我低着苍白的脸根本不理会他们,要么就是抬起头,一脸杀气和白着眼睛看他们,他们都无趣而奇怪地走了。
我就是我一个人,蜷缩在出了火车站的一个角落里,家里并没有给我多少费用,我怕我花完,在小时候并没有怎么用过钱的我来说,我舍不得去用,那怕它和我一起碎了。
一直没工作,一星期没吃饭,饿得直发晕,流浪在广州。这时,认识了一位老乡,他带我一家挨一家厂地问人家请不请人。
好不容易被一个服装厂收留,我非常感激,用心地去学习、工作,同事们的热心让我冻结的心开始融化。
刚买了包,想去超市买瓶洗发水,走到一条街上时却被两名小青年从后面跟上来打劫,一股无名恶火从我心中升起。当他们拽我的包时,我使劲往后一拽,伸手给其中一个的胸口一记重拳,另外一个挨了我的巴掌,我抓住他们像发疯了一样,真想一口吃了这些人渣……
他们可能也没能遇到我这种“客人”吧,气急败坏地抽出刀朝我砍来,我应声倒在了血泊中……
一位异乡的好人将我送往医院,我只有一丝感激,仰望着天花板,我在想,我怎么没有和他们同归于尽?我怎么没有那一刻永远地睡去?好人呀!你为什么要救我?
闭上眼,刚想抓住吊针将它拔掉,那位好人忽然在旁边唬住我,不让我乱动,一句训斥的话让我顿时傻傻地呆在病床上,紧咬着嘴唇,泪水从眼眶里涌出,是感动?是委屈?我无法去判断。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照射进来,想起那条街上的一切,包括每个坑,每个石子我都恨他们,我诅咒那些人渣,为什么苦难与悲痛接踵而来?几天时间,心里的伤痕在我心里反复纠缠着,远比身上那些浅薄的伤更痛。
出院了,我一无所有,虚脱地走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真想那样倒下去,化做脚下的路,可我绝不能倒下,我不服,我还没在这个世上做些什么,我不会向命运屈服!
一则招聘广告让我走进了酒店销售,为了多做业绩拿到较高的提成,我必须多认识些人,经常应酬是难免的,许多人经常打我的坏主意,提出些过份的要求,我从来没有妥协过,因为跳车而受过好多次伤,小车、轿车、摩托车都有。
租房的那段日子,吃了半个月的面条,吃得我差点直不起身,直想把所有的面条全部吐出来。
那些苦都不算什么,反而使我在他乡更加顽强。在广州做过很多种行业,人们能想到的基本上在我身上都有发生过和遇到过。
生活逐渐稳定下来了,我站在街旁的绿树旁,穿着新买的衣服,嘴角露出半点微笑,江南的风吹拂着我,我顺风向右拐,一直走下去。
第三章 天若有情
有人说过我是燕子、风筝、南极之冰,怕冷、不能断线,一颗心永远不会被融化,还有人说我黑玫瑰,独特的黑玫瑰。
在眼睛的一开一合之间,对黑色,我情有独钟。看不见的地方有我的天堂。
几份感情在所有的小说或者见闻之中太平常,不值得去记录与渲染,自己本来不完美,也不渴求什么,什么样的事也都过去了。
叛逆了两三年才开始为家人着想的,也浪费掉两三年的光阴,谈不上特别孝顺,但活着是为家人和自己。
哥哥嫂子和弟弟出来时,他们的生活琐碎都是我来承担,什么都给予他们最好的,不想让自己当初的情形发生在他们身上。
这期间,一个文笔精彩的山东大学生与我在网上认识,他的话总让我心跳,后来就心随他的文字而动了,经常被他写的东西深深地感动,甚至喜欢他的文字比喜欢他要多一些,我们两个人的感觉不错,父母也认为我应该找个学历高的,刚好他出现了,就试试看。
去看他时,他的同学都羡慕死他了,是有点夸张的状态,那嘴巴张得比动画片里人物吃惊的表情还要夸张,要不是脸部的肌肉拉着,那下巴都栽入地了。
我是从来不会为男人花钱的,为男人的朋友以及家人都没问题,唯独男朋友我不会为他花一分钱,这是我的原则。
但是去看他时,我把对一个弟弟的所有关爱都给了他,虽然是大学生一个,但什么都不会。
想着结婚以后怎么过日子呀?眼看他要带我回家的日子一天天接近,如果结婚不到两年就离婚对他来说太恐怖,他们那里本来就比较封建,不想害他,觉得他应该找个比我好的女人。认识他让我感受了大学生的生活,那段时间让我几乎洗了脑子,要求特别简单。可那种日子很快就过了。陪他读书,和他的同学们一起聊天,陪他玩游戏。自己最讨厌那些沉迷于游戏的人,恰恰他就是,不过和他在一起时是一段让我整天嘻嘻哈哈的日子,有这些和他的文字就行了,有时我觉得自己都慢慢地变得和他一样简单了。
比我大,却天真的那么夸张,真没办法形容,想不到几年书把人读成那样了,只会之乎者也,幸好没说子曰,再要说那个,我还真不知道晕上几回呢,连最起码的社会知识和生存技巧一窍不通。问题简直太多了,我没时间慢慢一样样教他,陪着他走以后的路,毕竟不是爱,所以我做不到。
不知道是因为他写的东西还是因为他纯洁,我曾想放弃梦想为家人的催促而结婚算了,但有一股力量使我在他要带我回家结婚时,我一溜烟消失在校门口的黑夜里。
刚回到广州,家里来电话说,爸爸出事了。
虽然童年的事情历历在目,一听到这种噩耗,漂泊的心里不由得阵阵生痛。哥哥结婚之前,由于找媳妇难,而且家乡那边要有楼房和几万礼金才会有人肯嫁的,家里人东挪西借才为哥哥办了婚事,建房和结婚欠了四万多。
最后我才明白,当时不让我读书,主要原因是担心大我八岁的哥哥会因此单身!
家,为什么会这样?女孩怎么了?逼我出来打工,没文化受尽了苦头,虽然女孩可以找个人嫁了,但毕竟我还是从这个家里走出来的,谁让我的心那么柔弱又那么固执呢?
我揪着胸口在想,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孔在眼前一个一个地闪过。
在他乡剥了我几层皮,由原来圆润的脸庞变成了真正的骨感美,皮肤也黑了些,粗糙了些,在越来越繁华的大街上,我嘘了口气,天蓝得令我晕旋。
两年多的洗沥过后,我安排好家人了,也帮他们还清了债,还要做自己的事,当自己的老板。
几天后,我的服装店开业了。每天清晨四五点钟去拿货,九点回来开店做生意,晚上九点才关门,有时甚至到十一点了,还是我一个人。
雨天,我坐在门口,心里一点也宽松不起来,行人骑着电动车披了雨衣的亮光在路面上奔驰,我的店即使晴天也做不了几档生意,也许刚开始就这样吧,我又请广告公司为了做了个漂亮的门面广告,把自己也打扮得时尚一些。
生意刚有起色,非典来了,满街是戴口罩的人,谁还顾得上来光顾商店呢,每天都在看着门口熙熙攘攘的世事。终于有一天,我看不下去了,关了店门,亏了几万块。
我笑了几天,喝着酒抽着烟疯狂了整个广州市。接下来又开始打工,又从事酒店销售,在各种各样的人面前伪装自己,为了业绩,酒喝得我经常下了班一个人在屋里狂吐,然后就是抱着枕头大哭,狂笑。邻居为此还打110,他们敲不开我的门,最后被我骂了回去。
酒店销售是我从事时间最长的行业,工资相对较高,而且胜过那些做小姐的,虽然我并不排斥做小姐的,但让我做绝对不行。钱我喜欢,但不会因为钱而做自己不喜欢的事。
一直想做自己喜欢的事,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养成了说话直接,我行我素,不为任何人改变,一旦决定的事没人能阻止的性格。运气一直不好,唯独社交方面好点,有时候不想交朋友也成了烂桃花,追在屁股后面的男子一把又一把的。
不期待美好的婚姻,也不愿意结婚,若要为了结婚只是为了家人。只有结婚会让他们放心的,可那么多的失败已让我没路可走。
2006年的时候,经常上网的我对电脑也渐渐熟悉了,十指飞舞着开了个博客,在博客里和浩瞎聊,时间长了就相识了。一次,我正好想出去走走,去了他所在的深圳,他用“爱情”招待了我,时隔不久,他一边和身在香港的老婆唱着“闹离婚”的戏,边和我合作服装批发。好景不长,那场充满烟酒和匆忙的激情在生意失败后结束了,我回到了广州,临走时我没有回头,我怕浩看到我的眼泪,浩只看到我的背影向前摇了摇手。
浩不应该心痛吧,我也没说过爱他。
一个人租了间房子,静静地待着,不再相信有什么爱情的存在。
爱情,本来是一滴纯净的水,只是心情各异。
他乡的有朝一日,我还是做服装生意,我的店面和品牌,一定与我的故事有关。
后 记
黑在《我把心隐藏在天堂》中知道了我的联系方式,想让我帮她把她的故事写些文字,尽量纪实,少些发挥,还得快点。她实在没法去写,主要是一个字:累!呵呵,帮她写吧,这份累我能承受。不过这一次,我不再会把文字写得太长。世事总在变化,而理道相通,写些对忠爱我的读者们一丝善意的提醒则足矣。
黑的言语有些情绪化,从她简单的几句话里,我们能看到这么一个故事,叫《他乡十年》。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