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期岁,礼遇如惠妃。太真姿质丰艳,善歌舞,通音律,智算过人,每倩盼承迎,动移上意,宫中呼为“娘子”,礼数实同皇后。 说明玄宗对这位杨贵妃仍和前任武惠妃一样,给了皇后待遇还是不给正位为皇后,说明这不再立专宠者为后,确已成为不让武后、韦后复生而采取的另一项防微杜渐措施。 这项措施对武惠妃是有效的,武惠妃确实没有变成武、韦,而用在杨贵妃身上是否生效?有人会说并未生效,因为向来有“开元之治,天宝之乱”而乱就由于宠爱了杨贵妃的讲法。其实这不过是女人是祸水的世俗之见,和白居易《长恨歌》同时撰写的陈鸿的《歌传》,不也在最后来两句“惩尤物,窒乱阶”,要把杨贵妃比作夏桀的妹喜、商纣的妲己、周幽王的褒姒、晋献公的骊姬。但只要破除这个成见,不带这个有色眼镜,试看杨贵妃“礼数实同皇后”后的所作所为,便知道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这在《旧唐书·杨贵妃传》已讲得很清楚,仅是: 有姊三人,皆有才貌,玄宗并封国夫人之号,长曰大姨封韩国,三姨封虢国,八姨封秦国,并承恩泽,出入宫掖,势倾天下。天宝初,进册贵妃,妃父玄琰累赠太尉齐国公,母凉国夫人,叔玄珪光禄卿,再从兄鸿胪卿,锜侍御史。……韩、虢、秦三夫人与、锜等五家,每有请托,府县承迎,峻如诏敕,四方赂遗,其门如市。……开元已来,豪贵雄盛,无如杨氏之比。……宫中供贵妃院织锦刺绣之工凡七百人,其雕刻镕造又数百人,杨、益、岭表刺史必求良工造作奇器异服,以奉贵妃献贺,因致擢居显位。……十宅诸王、百孙院婚嫁,皆因韩、虢为绍介,仍先纳赂千贯,而奏请罔不称旨。 这实在只是宠妃贵戚间常见的高度奢侈贪婪,从兄、锜辈也只是循例做点无关紧要的官职,怎么也不能说成为了新的武、韦。至于所谓“天宝之乱”,本只指天宝十四载十一月安禄山的叛乱,其原因我在旧作《唐代河北藩镇与奚契丹》、《〈通典〉论安史之乱的‘二统’说证释》已事疏说。杨贵妃的从祖兄杨国忠的当上宰相也不全凭裙带关系,相反杨贵妃最后在马嵬驿之死倒是受了他的牵累,详旧作《〈长恨歌〉新解》(均收入2000年中华书局版拙撰《文史探微》)。玄宗的防微杜渐措施在杨贵妃身上仍然生效能起作用。 三 不过这种不立皇后以防微杜渐的措施,在玄宗以后没有能继续推行下去。肃宗自立于灵武后就把共患难的张良娣册为淑妃,两年后册为皇后。以后历朝皇帝有时立皇后,有时来不及以后立为皇太后,蓄意不让贵妃正位为皇后的只有宪宗。这自因为照例有帝便得有后,不让立后总不像太平盛世的缘故。 对皇子们的防微杜渐措施可自此成为了李唐的国策。元稹《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编入今本《元氏长庆集》卷二四中的第一首《上阳白发人》,在入后说: 此辈贱嫔何足言,帝子天孙古称贵。诸王在阁四十年,七宅六宫门户。隋炀枝条袭封邑(原注:近古封前代子孙为二王三恪),肃宗血胤无官位(原注:肃宗已后诸王并未出阁)。王无妃媵主无婿,阳亢阴淫结灾累。何如决壅顺众流,女遣从夫男作吏。 陈寅恪先生《元白诗笺证稿》第五章“新乐府”据今本《元集》卷二三《乐府古题序》得知此《新题乐府》作于宪宗元和四年(809),又从钱谦益所校改诗中“七宅”为“十宅”,以明是讲玄宗设置十王宅以后的情况。从这里可以知道肃宗以还入住十王宅的皇子们不仅和玄宗时同样不能出阁担任官职预问政事,就连皇子本身下及其子女的婚姻都发生问题,《旧唐书·杨贵妃传》所称“十宅诸王、百孙院婚嫁皆因韩、虢为绍介”的热闹局面已一去不复返了。所以元稹要在这里呼吁,希望改变政策做到“女遣从夫男作吏”。陈先生还指出这“可与《元氏长庆集》三二《献事表》所列十事中‘二曰任诸王以固磐石。三曰出宫人以消水旱。四曰嫁诸女以遂人伦。’等相参证”。但这出宫人在唐代本是常有之事,仅据《册府元龟》卷四二“帝王部·仁慈”所记载,太宗、高宗、睿宗、肃宗、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都放出过,有的还不止放一次,其中宪宗朝就在元和八年六月和十年十二月放过两次。是否因为元和初年没有放,元稹以及白居易的《新乐府》中才都写了《上阳白发人》,而八年十年之放是听取了元白二公的建议,已不得而知。至于要求皇子出阁任事的建议则显然未被听取。所以《新唐书》在卷八二《十一宗诸子传》的论赞里总结道:唐自中叶,宗室子孙多在京师,幼者或不出阁,虽以国王之,实与匹夫不异,故无赫赫过恶,亦不能为王室轩轾,运极不还,与唐俱殚。这最后几句,可说是把玄宗创设这项防微杜渐措施的得失讲清楚了。 (选自《文史存稿》,原载《燕京学报》新十五期,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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