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艳帝传奇
作者:金庸隐徒风笑天,最后更新:2006-8-23 0:46:00

第二卷 称帝之路



  龙霄是第二天清晨回到的合津县,但离家越近,心情就越是沉重,他实在不敢向父母启齿自己被学校开除的事实,还有君仪,那个自己暗恋着的,并期昐着自己成才的君仪姐,他还有什么脸去面对。

  龙霄没有马上回家,他在大院外的一角静静的坐着,直瞧到院里的邻居们一个个的都上班去了,这才起身。被学校开除他虽然内心无愧,却是面上无光的事,他不愿碰到任何人奇异的眼神与寻问的话语。

  回到大院,果然已寂静无人,但令他诧异的是明明没瞧见父母出门,但家中却是铁锁紧闭。

  龙霄立刻就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打开门进去,果然见家中灰尘已积得很厚,厨房里也见不到煮过饭的痕迹。

  他一下子就慌了神,跑出院去,穿了几条街,到了父母摆摊的地方。

  龙霄一出现,附近的服装摊的老板就纷纷道:“龙霄,你回来了,知道你妈病了,请的假吧。”“唉,龙霄,你妈真是太辛苦了,还好你考上了大学,今后她可就有指望了。”

  龙霄一震,母亲病了,病得重吗,她是什么时候病的,是为了自己么,怪不得父亲没到看守所来瞧他。

  他照着别人的指点飞快的又跑到了县城的人民医院,上了住院部三楼的325房,一下子便见到了鼻孔里插着氧气管的母亲,正面色苍白的昏睡在病床上。而父亲龙大海则默默的守在一旁。

  龙霄的眼泪一下子就夺眶而出,扑到母亲的床前哭喊道:“妈,妈,你怎么啦,你醒醒啊。”

  龙大海见到龙霄,嘴唇也气得颤抖起来,轻声骂道:“混帐东西,不成器的混帐东西,你是存心要把你妈气死啊,别出声,吵着你妈。”

  龙霄闻言收住了哭声,含着眼泪道:“爸,咱妈是什么病,要不要紧。”

  龙大海望着他没有说话,半天才道:“你跟我到外面来。”

  两人走在医院的走廊上,龙大海蓦地转过身来道:“你的事方老师都打电话告诉我了,现在我只想问你,学校那边怎么样,是不是给你处分了。”

  龙霄一时不知该怎样说,但终于将心一横,咬着牙道:“爸,我被开除了……”

  他这话一出,龙大海便直如被晴天霹雳击了一下,噔噔连退两步,然后缓缓的坐在一根条凳上,深垂着头,呜咽起来。

  龙霄见状,心中有说不出的酸痛,眼泪再一次流淌出来,半跪在他面前道:“爸,爸,对不起,对不起,都怪我,都怪我不好,让你和妈失望了。”

  龙大海猛然间抬起头来,一巴掌向龙霄脸上搧去道:“对不起,对不起,话说得简单,可你知不知道,你是我们全部的希望啊,那天晚上学校打电话来,听到你出事,还被关进了看守所,你妈当时就昏了过去,送到医院来才知道是引发了急性心脏病,需要一大笔的治疗费,可才给你交了上大学的学费,家里还那里有钱,我厚着脸皮,东拼西借,好不容易才凑到一部分,但还是差一万多元,你说,你说,该怎么办。”

  龙霄的脸上火辣辣的疼着,但身体上的痛苦远远比不上心灵上的自责与酸痛,他如今不仅粉碎了父母的美梦,还让家庭里的经济陷入困境。这个世界上金钱虽然不是万能的,但对需要它的人们来说,它就是观音菩萨净瓶里救命的甘露。

  尽管龙霄完全是一片茫然,但他依然哭着道:“爸,你放心,钱我会想办法的,我一定会让妈好起来。”

  龙大海摇摇头,又慢慢站了起来,对他道:“这些天我在医院陪着你妈,你不要来,昨天你妈醒来问起你,我怕她着急,影响病情,就骗她说你的事公安局已调查清楚了,与你无关,如今出来在学校继续念书。唉,你呆在家里自己照顾自己吧,等你妈好些了再告诉她。”说着也不去瞧他,慢慢走进了病房。

  走出了医院,龙霄满脑子想的都是钱的问题,望着来来往往的人流,他甚至有过犯罪的念头,他不能眼睁睁的瞧着母亲无钱治病,母亲是他的一切,他不能失去她。

  龙霄在纷至沓来的思绪中走回大院,迎面就碰见了君仪,她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百褶裙,挎着一个精致的小白包,长长的头发随风飘逸着,正婀婀娜娜的向院外走。

  一眼见到龙霄,君仪顿时愣住了,眼中既有莫名的惊喜,也有久许的期待,她走到龙霄面前,轻声的道:“龙霄,你怎么就回来啦,是听说你妈病了,向学校请了假吗?”

  龙霄痴痴的望着她,觉得君仪才一个多月不见,人变得更加成熟漂亮了,心中仍是不住的心跳,但想到自己的处境,立即又自惭形秽起来,慌慌张张的道:“是……是啊,君仪姐,你去上班吗。”

  君仪见他神色有异,以为龙霄是担心母亲的身体,也没在意,很温柔的瞧着他,好一阵才道:“龙霄,你晚上有事么?”

  龙霄想起父亲要他呆在家里的话,便摇了摇头,道:“没事儿,君仪姐,你有什么事要让我做吗,尽管说好了。”

  君仪梨涡微绽,笑道:“那好,今天下午我会提前下班,咱们晚上在一起吃饭,你等我。”

  龙霄点了点头道:“行,我就在家里等你。”

  君仪又冲着他很娴静的一笑,便走出院去。

  



  龙霄在家里随便弄了点饭吃,就开始收拾家里,拖地擦物洗衣服,忙碌了好半天。

  君仪下午果然很早就回来了,见到懂事勤快的龙霄,也忍不住表扬了他几句,便站在一旁与他闲聊些大学里的趣事,龙霄只好支支吾吾的应付了过去。

  眼瞧天色渐晚,君仪道:“龙霄,今天我请你好好吃一顿,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龙霄奇道:“什么要求?可别太难啊。”君仪微微抿唇一笑道:“这个你一定做得到,就是你将我送给你的那套西服换上,我想瞧瞧。”

  见龙霄答应了,她又道:“好,你换上衣服在院里等我,我也要回去打扮打扮。”

  龙霄笑着道:“君仪姐,今天是什么日子,好像不是你的生日啊,干么弄得这样的隆重?”

  君仪眼中掠过了一丝淡淡的忧愁,但立即消失得无影无踪,娇嗔道:“呸,你就别管那么多,反正今天听我安排就好了。”说罢回到屋去。

  龙霄将皮箱里的西服取了出来,所幸装得还不错,衣服并没有皱,但他在上身的那一霎那,想起也曾穿过这套西服到过“皇家夜总会”,还与那妩媚成熟的谢姐有过一次不寻常的交往,实在很对不起君仪姐,心头不禁大是愧疚。

  龙霄换好衣服锁好门,站在院子里等着君仪,隔了好一阵,君仪家的门一开,走出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来,只见她穿着一条白色的吊带碎花裙,脸上不施脂粉,只微微的点着桃色的水晶唇膏,眉不描而自黛,眼无水而生波,真是如水仙破萼,芍药含蕊一般。这美人儿正是君仪。

  龙霄见她头发随意的向后扎成一个马尾,似乎又回到了高中时代,更显清纯无邪,艳光照人,心中一阵窒息,一阵狂跳,愣愣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君仪袅然而至,小鸟依人般的站在龙霄身边,见他望着自己的眼神有些痴呆,忍不住“扑哧”一笑,打了他一下道:“喂,你中邪了,干么瞧着傻傻笨笨的。”

  龙霄这才回过神来,望着她巧笑盈盈的样子,叹息着道:“唉,君仪姐,你怎么不去报名参加什么环球小姐、世界小姐大赛的,要是你真的去了,别人就只有得亚军的命了。”

  君仪又是一笑道:“呸,小马屁鬼,你逗我开心是不是,先不说别的,人家那都是大学文化,还要会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我真要上台,笨嘴笨舌,这也不懂,那也不懂,那还不是要叫人瞧笑话。”

  她一边说着一边打量龙霄,见他神采飞扬,容光焕发,虽不是那种长得特别精致的男人,但线条冷峻刚硬,极富男人的英气与力度,西装穿在身上,又多了一种成熟稳重的味道,眼神便充满了欣赏与怜爱,微笑道:“你才是我见过的最帅气的男孩子,我瞧电视上那些男明星也没几个能比上你。”

  龙霄和君仪在一起,心中无比轻松欢愉,似乎将这段时间来的不快暂时都抛在了脑后,笑着道:“好啊,马屁这么快就拍回来了,不过么,正所谓英雄配佳人,帅哥配美女,咱们可是绝配啊。”

  他一说完这话,立刻意识到言语中太过孟浪,悄悄斜瞥君仪,却见她容色未改,依旧笑颦如花,这才放下心来。

  两人并肩走了出去,一路上不知惹来多少路人艳慕的目光,不过男人的眼睛都偷偷瞟着君仪,而龙霄却成了许多女人暗暗欣赏的对象。

  君仪带着龙霄到了一家餐厅,龙霄抬头一瞧,上面写着“恋恋情侣吧”的字样,心中便跳得如打架子鼓似的,既不敢相信,又欣喜着这样的场景。

  进了餐厅,里面松散的摆放着几十张两人桌,装修得十分的别致,整个餐厅没有电灯,每张桌上点着红色的蜡烛,无数的恋人在烛影摇动中切切私语,气氛很是温馨浪漫。

  龙霄与君仪在靠墙的一张桌上坐下,君仪点了几个龙霄平时爱吃的菜,又要了一瓶红酒。

  君仪只是象征性的吃了一点儿,却不住的给龙霄挟菜,自己再默默的瞧着他呑食的样子。

  龙霄发现了这一点,不由停下来道:“君仪姐,你怎么不吃?”

  君仪嫣然一笑道:“你好好的吃,我今天没胃口。”她说了这话,忽然又道:“龙霄,你在大学里有没有想到过我?”

  龙霄心中一跳,故作镇定的笑道:“怎么会不想,咱们可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哩。”

  君仪听到他这么说,脸上闪出一丝黯然的神情,微微笑了笑道:“真的么,其实我也经常想着你,想起咱们一起上学的事,想起那一次你为我被坏人欺负的事,这一切都好象在昨天一样,唉,要是人不长大该有多好啊。”

  龙霄想起自己在大学里的事,不禁满腹酸楚,也感慨道:“是啊,要是人不长大该有多好啊。”

  两人一时相对无语,君仪先整理好情绪,笑道:“瞧咱们这两个小傻瓜,平白无故的说这些干什么,龙霄,来,咱们喝了这杯酒。”说着举起了手中的酒杯,率先喝了下去。龙霄跟着亦是仰首而尽。

  这番你一杯我一杯的喝下去,一瓶红酒很快就见了底,君仪又叫了一瓶来。

  等到第二瓶喝光,龙霄已是头昏脑涨,酒意上涌,而瞧到君仪,却是颊生红潮,举止慵转,秋水般的眼眸在烛光下多了几分朦胧,几分妩媚。

  



  也不知在餐厅里呆了多久,两人终于起身回家,一路上君仪依偎着龙霄,紧紧的把他的手臂挽着,就象情侣般的慢慢在满天的月光下散步。

  龙霄踏着一地清霜,感到身边的君仪姐似乎是因为喝了酒,身子在微微的颤抖,便很自然的伸出了手臂,将她牢牢的抱在怀中,君仪丝毫没有拒绝,眼眸半开半合,身子在他身上又靠了靠,象是非常陶醉的样子。

  龙霄抱着君仪,觉得她是如此的娇柔纤细,是那么的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男子保护,这一刻,他已能够体会得到君仪心中对自己的情意,这个来自心灵深处的感触是那么的令他意外,那么的令他兴奋,那么的令他欣喜若狂,一想到如果能让君仪做自己的女朋友,他就开心得要死,过去一切的屈辱与仇恨都变得微不足道了,只要他有了君仪,那他一定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的人。

  进了大院,龙霄生怕她父母瞧见这样的情景,便放了手道:“君仪姐,你回家好好休息,我明天再来陪你。”

  君仪沉默了半晌,象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把抓住了他的手轻轻的道:“我家里没有人,你再陪我说说话,好不好。”

  龙霄此时此刻怎会舍得拒绝她,便点了点头,和她一起进了屋。

  君仪的房间不大,但极是整洁,屋里大大小小的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洋娃娃,还弥漫着一种淡淡的幽香。

  见君仪有些醉了,龙霄便扶她到床头,拿来枕头让她靠着,自己便去打水让她洗洗脸。

  君仪闭着眼眸,带着甜美的笑意让龙霄服侍着,就象一名无比幸福的妻子一样。

  一切都弄好,龙霄便静静的坐在床头瞧着君仪的醉态,只见她双眸微合,长长的睫毛向上卷曲着,挺直玲珑的鼻梁,小巧湿润的嘴唇,滑如凝脂的皮肤让红酒染得霞光流彩,灯光之下,便如一枝盛开在朦胧星月里的桃花,是那么的娇艳欲滴,是那么的惊魂夺魄。

  龙霄心旌狂摇着,见君仪似乎睡着了,身子慢慢的向前倾着,想偷偷亲吻一下她粉嫩的脸蛋。

  谁知他急促的呼吸声实在是太重了,君仪忽然间睁开了眼眸。

  龙霄吓得手脚无措,张嘴结舌的道:“君仪姐,我……我……”

  君仪没有说话,只是柔柔的,深情的,如水一般眼神凝视着他,然后又缓缓闭上了自己的眼眸,头略向上扬着,嘴唇微微的开启。

  这一切已无需任何言语了,龙霄便如瞬间化为的一道烈熖,想要把自己和心爱的女孩儿永恒的熔合在一起。他迅速的,重重的吻住了君仪的嘴唇,吻住了君仪柔软的,细滑的嘴唇。

  君仪鼻腔发出“嘤咛”一声娇弱无力的低哼,不仅没有拒绝龙霄的亲吻,反而伸出手臂环住了他的脖子,身子跟着也紧紧贴了过去。

  龙霄知道这一定是君仪的初吻,他能感觉到她的笨拙与羞涩,但他已有过了这样的经验,便小心翼翼的引导着她。

  君仪渐渐的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整个身体便如被龙霄燃烧起来,唇舌间加强了力度,很努力的配合着他。

  两人亲吻了很久很久,在不知不觉中,龙霄已把她放倒在床上,湿热的嘴唇在她的脸边颈上游离,君仪又闭起了眼睛,但胸口却很急促的起伏着。

  龙霄注意到了她的胸部,想起了那个焱热的下午,嗓子就发干,情欲霎时间便充满了全部的身体。

  他慢慢的用手向君仪的胸部摸去,并悄悄的观察着她的反应,要是这个他心爱的女孩儿不愿意,龙霄是会马上住手的。

  但君仪却没有显出任何拒绝他的迹象,只是在胸部被触及的那一刻,身子剧烈的颤抖了一下,轻轻的咬住了嘴唇。

  龙霄得到了她的默许,便用手渐渐拉下了她肩上的吊带,然后缓缓的剥开了君仪的上衣。

  首先进入眼帘的是一个蓝色的缕花胸罩,在一大片雪白的肌肤上,露着一个浅浅的乳沟。龙霄的手也在颤抖着,好半天才将它解开。

  这是怎样美丽的一对乳房啊,便如两团洁白的雪球般骄傲的坟起,乳尖上各有一点粉红色的嫩蕾,显得那么的清新而又娇媚。

  龙霄轻轻的抚摸着这一对乳房,它们在他手中是如此的柔顺,是如此的温软,是如此的充满着活力,他终于忍不住用嘴轻轻的靠近了君仪乳尖上的嫩蕾,很温柔的含在唇里,用舌尖小心的触及着。

  君仪羞涩得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完全不敢去瞧龙霄,但身体战栗得更加厉害了。

  一切发生得都是那么自然,当龙霄除掉衣服轻轻的覆在她白玉一般的躯体上时,君仪本能的紧紧并拢着双腿。

  龙霄不敢乱动,只要君仪姐不喜欢的事,他是绝不会做的,那怕此时欲火已焚透了他整个的身子。

  君仪似乎想了好一阵,双腿才慢慢松开,这个动作虽然很轻微,但却给了龙霄进攻的信号,他摸索着方向,身子一挺,便进入了君仪十九年来保存得完好的禁区。

  在进入的那一霎,君仪体会到的是钻心的裂痛,忍不住“啊”的叫了起来,脸上露着痛苦的神情,额头冒起了冷汗,双手拼命的抱住龙霄,玉腿紧紧的将他挟住,不让他再进。

  龙霄深深的感受着她处女的狭窄与艰难,不忍心再瞧她的这种难言的痛楚,便轻轻的道:“君仪姐,要不咱们就不来了。”

  君仪流着泪没有说话,牙齿使劲咬着下唇,却微微的摇了摇头。龙霄满腹的怜惜,只好一点一点的运动着。

  过了一阵,君仪的痛苦似乎减轻了些,发出了微弱的呻吟声,嘴里喃喃的呓语道:“霄……霄,你知不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你爱我吗?真的爱吗?”

  龙霄的心中涌着一浪又一浪的激流,他吻了吻君仪红红的嘴唇,很认真的道:“君仪姐,我也爱你,早在两年前就爱上了,你是我这一生最爱的女孩儿。”

  君仪痴痴的望着他,道:“真的,你会爱我一辈子吗?就是我不在你身边,你也会记得我吗?

  龙霄用嘴贴在她耳边,温柔的道:“怎么会,咱们会永远在一起,从明天起,我就出去打工挣钱,再等两年,咱们就结婚,然后生个胖大小子,快快乐乐一辈子,就是头发白光了,脸上全是皱眉,还是这么的恩爱,君仪姐,你说有多好啊。”

  君仪忽然间又哭了起来,脸上满是泪痕,龙霄一惊道:“君仪姐,你怎么呢?”君仪停止了哭泣,露出了甜蜜的微笑道:“不,不,我是太高兴了,要是那样,可真太好了。”

  在这样灵与肉的交流中,龙霄山崩海啸般的结束了,他和君仪紧紧的抱在一起,体会着无比的幸福与柔情,这种感觉是和谢姐那一次完全是有天壤之别的。

  事后,龙霄与君仪都没去穿衣服。君仪赤裸着雪白的身躯将头枕在龙霄的胸前,数着他的心跳。龙霄鼻中闻着她头发的幽香,正用手中轻轻的抚摸着她光滑的脊背。无意忽然见到她身下浅白色的床单中有一滩淡淡的殷红,不由惊道:“君仪姐,你怎么流血了。”

  君仪此时连根耳后也染满了红霞,打了他一下,薄嗔道:“傻瓜,连这个也不知道。”龙霄想起色情书上的无数的有关记载,顿时恍然大悟,直骂自己该打。

  君仪起身从房里找来一把剪刀,很小心的将那片血迹剪了下来,并将它放进了自己的一个皮包里。龙霄道:“君仪姐,你把这个送给我吧,留个纪念。”

  君仪脸上又是一红道:“呸,这个不能给你,免得……免得,你一瞧到就胡思乱想。”龙霄见她不愿,只好摸了摸头,不好再说。

  两人复又躺下,龙霄不停的规划着两人的未来,君仪默默的听着,却有很感伤的神色,好几次偷偷流下眼泪,但都偏过了头不让龙霄瞧见。

  龙霄越来越疲倦,正想睡,猛地想到一事道:“君仪姐,你爸爸妈妈会不会回来?要是他们撞见了可不好。”

  君仪微微一笑道:“你放心睡吧,他们不会回来的。”

  龙霄松了口气,一边合眼,一边道:“君仪姐,你累不累,也睡了吧。”传来君仪轻柔的声音道:“你先睡吧,我再好好瞧你一会儿。”说着用嘴唇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龙霄也没想那么多,不一刻便昏沉沉的睡死了。

  



  龙霄是第二天一早发现君仪失踪的,开始还以为君仪是去买早餐给他吃,但左等右等的隔了好久,还是不见君仪回来,他正焦急的在屋中转来转去,忽然见到床头上放着一个信封,他心下大奇,打开来一瞧,上面正是君仪的笔迹。

  霄:我想你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甚至会恨我的不辞而别,但我真的是有无法启齿的原因,所以我还是妄想着你的原谅。

  霄,你是我唯一爱着的男孩子,我想这样的爱会持续我的一生。昨晚,我把自己给了你,就是不想留下任何的遗憾,我好快乐,真的,昨晚我好快乐,那会是我整个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晚。其实有时候我真的很矛盾,我渴望你永远的记着我,但又想你把我彻底忘了,彻底忘了我们之间的一切。

  霄,努力的读书吧,今后你一定会有个远大的前程,再找个和你一样优秀的女孩子好好的在一起,就在寂寞时偶尔想一下我吧,这样也不会太影响你的心情。

  对了,我家的房子和家具都卖了,父母早就迁到了他乡,我本来想等到你放假回来见上一面再走,但父母催得很急,要我过去,正好你提前回家,我的心愿已完成,便决定在今天离开你,你不必来寻找我,因为你一定无法找到,也许再过几十年,等我们都老了,我会来瞧瞧你的。

  临别匆匆,千言万语无从说起,最后祝你母亲身体早日康复。

  永远爱着你想着你的君仪龙霄看罢这信,便如头盖骨上被晴天的一个霹雳击中,傻傻的坐在床沿说不同话来。但他很快的又反应过来,见那信纸上泪痕斑斑,犹自未干,君仪还没有走多久,她一定还在车站的某个地方。

  龙霄冲了出去,招手叫了辆出租车,不住的催促着司机,风驰电闪般的赶到车站。

  县城的车站并不大,龙霄疯狂的跑动着,竭力的呼喊着君仪的名字,但这一切都是渺茫的,徒劳的,君仪便如从这个世界上完全消失了一般。

  龙霄仍不死心,他侥幸着君仪或许还没有到这里来,一直在车站从上午等到了下午,但还是没有君仪的踪影,他又去查早晨的班车路线,但结果又令他失望了,县城的车辆通往四面八方,根本就无法找到可以追寻的线索。

  夜幕就这样降临了,晚风习习,车站上已是人影稀疏,龙霄还呆呆站在进站口的旁边,他虽然两顿没有吃饭,但此时却全然没有饥饿的感觉,他只觉得随着时间的一点一滴过去,他的躯壳便变得越来越空,越来越轻。

  当星月明亮的照耀着大地的时候,龙霄还独自一人立在车站,此时他已清晰的知道,君仪是走了,在他的生命中灿烂的盛开之后便消失了,那样的忽然,那样的绝情。

  龙霄猛然间哭了起来,就在这个空寂的车站。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周思廉的污陷、张来福的背叛、雪儿的负义,这些只能如乌云一般暂时遮掩住他向往阳光的眼睛,但君仪的离去,却让他坠下了万丈深渊,那里有的只是遮天闭日的阴暗,和终年的不化的积雪,龙霄已无力爬起,也无心爬起。

  夜很深了,龙霄才慢慢的向家里的方向走去,他头脑里此时全然是空虚茫然的,回家,只是他的本能反应。

  又不知走了多久,已到了大院之前,朦胧的星光下却孑孑独立着一个娇小的身影。

  瞧见有人来了,那个娇小的人影向前走了两步,认清了是谁,便轻轻的道了声:“龙霄,你终于回来啦。”

  龙霄抬头一望,真是大出意料,这个人不是别人,竟是那个他曾在夜总会救过而被她反污的雪儿。

  若是早一天,龙霄见到雪儿,必然会上前痛骂羞辱她一顿,才能解自己的心头之恨,但这时的他对一切都是无所谓了,他只瞧了瞧她,便移步走了过去。

  雪儿见到他这个样子,以为是还在为被学校开除而颓唐,心中便觉得无地自容,眼泪一下子便流了出来,呜咽着道:“龙霄,我知道你恨我,恨我忘恩负义,恨我没有良心,但我当时真是没法子啊,他们威胁我说,要是我不作伪证,就要对我重病的父亲下手,我真的很怕,便答应下来,对你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我今天来,就是要向你认错,并接受你的任何惩罚,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会怪你。”

  龙霄没有理他,走进了大院,雪儿又跟了进来,道:“你今天无论如何都要给我一句话,否则我连觉也睡不好。”

  龙霄望着君仪的家,想到马上就有陌生的人要搬进来,而君仪再也不会在里面出现,心中极度的失落之后竟升起了无比的悲愤。君仪为什么要这样匆匆的离开?有什么事不能给他说?是不是嫌他没有能力,即使讲了也没办法?

  他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渐渐迷失了理智,正巧雪儿道:“求求你了,龙霄,你到底要我做什么才会原谅我。”

  龙霄飞快的打开了家门,指着里面对雪儿喊道:“要我原谅你,好,你进来,我会告诉你。”

  雪儿望着黑漆漆的房屋,犹豫了一会儿,跨步走了进去。

  



  龙霄带着雪儿走到了自己房间的床前,他冷笑着道:“你想要我原谅你是吗,你想要我惩罚你是吗,好,脱衣服。”

  雪儿没想到曾经那么善良侠义的龙霄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她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又问道:“你……你说什么?”

  龙霄在对君仪彻底的绝望中,竟被可怜的雪儿激发出了埋藏在人类内心深处的那种兽性,他粗暴的对雪儿道:“你不是要我原谅你么,好,那就脱光你的衣服,要是不愿意,就马上从这里滚出去。”

  雪儿凝视着龙霄血红的眼睛里透出的那种悲绝的神情,她摇摇头道:“龙霄,这不是你,你到底怎么啦?出了什么事?”

  龙霄笑了起来道:“什么不是我,我他妈的就是这样,你要不脱,那就滚得远远的,别让我再见到你。”

  雪儿静静的瞧着他,好一阵才道:“龙霄,如果我脱了衣服,你真的会高兴吗?”

  龙霄从喉咙里迸出一个字道:“是。”

  雪儿无奈的,又很柔弱的笑了,她没有说话,默默的脱下了上身的一件淡红色的翻领长袖衫,只剩下了一对白色的胸罩。

  雪儿用哀怨的眼神望着龙霄,期盼他能醒转,但龙霄却没有丝毫叫停的意思,此时他心中有的,只是兽性的征服感。

  雪儿清亮的眼睛微微一闭,两行珠泪又流了下来,但她很快的便止住了,脸上却出现了一种很圣洁的神情,纤手轻解之下,已将下身的牛仔裤脱了下来,修长的大腿上露着一条有米老鼠图案的小可爱内裤。

  当除去胸罩与内裤的时刻,雪儿还是迟疑了一下,但停顿的时间不长,不一会儿她的身子便赤裸裸的站在龙霄面前。

  龙霄望着这名长得很象林心如,有着精致柔和的面容,初涉风尘但又洁身自好的女孩,她身躯雪白的肌肤虽略逊君仪,身子也不如君仪饱满,但有着模特一般的骨感美,眉宇中流露着无比的凄艳之色。

  或许正是这种凄艳更能诱发男人心中的那种魔鬼般的欲望,龙霄忽然冲过来抱住了雪儿,将她扔在了床上。

  就在龙霄即将无情的占有雪儿之时,雪儿忽然闭上了眼睛,准备默默承受这一切,但两枚清净的泪珠却滑下了脸颊。

  龙霄瞧见了雪儿的眼泪,这一瞬间,潜在他内心深处的那种兽性与疯狂便如被这圣水般的泪珠浸泡与洗涤过了一般,即时的把他从人与兽的边缘拉了回来。

  龙霄缓缓的从雪儿身上爬了起来,然后愣愣的坐在床上,好一阵才道:“你走吧,从今后,你再不欠我什么了。”

  雪儿也从床上坐了起来,凝望着龙霄,眼中完全没有怨恨,却充满了担心与怜惜,她轻轻的道:“龙霄,你怎么了,是不是我们伤害你得太深,你怎样才能高兴啊,如果你真的可以开心,我……我没关系……”她实在不忍心瞧到龙霄的痛苦,鼓起勇气说出这话,心中好一阵羞涩,脸上已是绯红如霞,是啊,只要眼前这位因她而毁灭前程与人生,曾经那么英挺帅气的少年能够高兴,她真的什么都可以做,真的可以奉献她一直坚守着的贞洁。

  谁知她这么一说,越让龙霄想起了温柔体贴的君仪,他心中只觉绞痛万分,忽然大吼起来道:“滚,你滚,我再不想见到你。”

  雪儿见他么凶,一时骇得又哭了起来,但还是没有走的意思。

  龙霄将雪儿的衣服统统扔在她的身上,大声道:“你听懂没有,我叫你滚,叫你滚。”

  雪儿见龙霄红着眼睛狠狠的瞪着自己,只好慢慢穿上了衣服,但仍然可怜巴巴的坐在床上,希望能够等龙霄冷静下来,给他安慰。

  但龙霄没有给她这个机会,仍硬生生道:“你是不是不出去,要不要我来拉你。”

  雪儿知道已无法留在了这里,只好一边啜泣着站起来,一边拉开随身带来的皮包,从中取出两叠钱道:“这是谢姐要我给你的,说是她也参与了污陷你的事,实在对不起你,这点钱算是给你的补偿。”

  她走了门口,猛地回过头来道:“我没有谢姐有钱,而且钱还要为我爸爸治病,但我这次来,真的是想求得你的原谅,龙霄,我会给你补偿的,用我一生的时间,好不好。”

  她说着这话,见龙霄还是默然无语,又靠在门边轻轻哭了一会儿,这才慢慢的走了出去。

  龙霄听到雪儿在静夜里缓慢行走的脚步声,也不知她这么晚了会去那里,长长的吸了口气,仰身又倒在了床上,就象滩烂泥一样。

  请看下一章神秘的“高手”

  



  

  第六章神秘的“高手”(上)

  龙霄真的开始颓废了。

  雪儿一离开,他就不停的痛责起自己的良心来,他虽然没有最终玷污雪儿,但他仍然伤害了她,他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自己真的变了吗,变得和周思廉他们一般的无耻与肮脏,他脑中反复的回响着雪儿的那句话“这不是你,龙霄。”是啊,过去那个热情善良的龙霄那里去了?他到底是善还是恶?为什么会在那一霎间产生那样禽兽不如的念头?龙霄完全不能回答,渐渐的已迷失了自我。

  而当他拿着谢姐给的那两万元到医院给父亲时,龙大海用极度怀疑的眼光望着他,要他解释这钱的来历,龙霄无法实言,只好说是省城一位朋友借的,龙大海完全不相信他的话,将钱扔回了他,要他从那里弄的就还回那里,然后流露着非常失望的神色走了。

  龙霄拿着钱真的是欲哭无泪,这个世界上,所有他最亲近的人都仿佛离得很远了,一切都变得陌生而遥远,他已找不到快乐的源泉与生存的理由,甚至对周思廉他们的仇恨,都变得无所谓了。

  他就这样每天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躺在家里床上,一连几天,那里都不去,渴了,就喝两口自来水,饿了,就在家里随便找点东西吃,他真的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

  也不知过了多少天,家时完全没有任何食物了,龙霄本能的出去买,熟悉的人见到他这付痴痴呆呆的样子,都不住的出声询问,但龙霄都是恍若不闻。

  在路过家门外的那座小桥时,龙霄昏沉的脑里仍然习惯性的想到了那个行乞的残疾人“高手”,便不由自主的向桥下的路走去。

  刚要到桥洞,就传来“高手”不停的嘶叫声“完了,完了,天煞族都出来了,都出来了。”“没有人能阻止了,没有人了。”“琴儿,爹不该离开你啊,你还在不在,在不在啊。”

  龙霄知道“高手”又开始发疯了,他忽然想到了自己的遭遇,难道说在“高手”的身上,还背负着比他还要悲惨与无奈的命运。他长长的叹了口气,觅声走了过去。

  “高手”正在窝棚外面不停的打着滚叫着,龙霄一眼就瞧见了窝棚内堆着无数的饼干类的食物,马上猜到是谁买的,君仪并没有忘记对自己的承诺,龙霄心中只感到一阵阵无比的酸楚绞痛。

  他走到“高手”旁边,蹲下身道:“高手,高手,你还认得我吗,我是龙霄啊,你清醒清醒。”

  然而此时“高手”已完全失控,他在地上滚得更厉害了,双手捂着头道:“头,我的头好痛,好痛,琴儿,琴儿,你在那里。”

  龙霄见到他有些不对劲,心中忽然间又重升起了那种他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有的热心与侠义,他想也不想,一路跑上桥,找到最近的药店买了一盒冶疗头痛的特效药。

  当他拿着药回到桥洞,找到一瓶君仪留下的矿泉水,想要去扶“高手”用药,但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在他触击“高手”的那一瞬,整个躯体便如同被高压电击中了一般,全身猛烈的一震,不由自主的便向外弹出了三丈有余,然后重重摔在草地上,尽管身下的泥土还算松软,但他的骨骼仍如尽数散了架一般,痛得半天爬不起,这一刻他的头脑才清晰的意识到:“高手”绝不是一个普通的人,他身上一定背负着个令人惊骇的秘密。

  “高手”在地上又滚了好一阵子这才慢慢停歇下来,他一眼瞧见了躺在两丈之外仍然无法爬起来的龙霄,神情中立时流露出了愧疚之色,只见他双掌在地面上一撑,身子便如离弦之箭般的一射而至龙霄身边,伸出左臂一把抓住龙霄的右手。

  龙霄只觉一股热流片刻间便充溢着自己的四肢百骸,全身暖洋洋的说不出受用,刚才摔在地上的巨痛竟在这时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一时真是骇然大惊,这种只能在武侠剧里见到的场面,今天不仅让他亲眼目睹了,还亲身体会到了,是那么的真实。

  龙霄使劲咬了咬自己的手指,感觉一阵疼痛,这才确定不是在做梦,他目瞪口呆的望着“高手”不知这一切作何解释。

  过了良久,龙霄才问道:“你是谁?是从那里来的?”在这一刻龙霄想到了两点,一是外星人到地球,二是古代人错乱时空到了现代。这是电视和书本上常见的答案,否则他无法解释“高手”身上这种奇异的力量。但这样的事又太荒唐了,其实龙霄有段时间也挺爱瞧这两种情节的书与电视,然而他始终相信那只是虚幻的娱乐,是现时生活中永远不可能发生,而“高手”此时的表现太让他觉得迷惑不解了。

  “高手”也恢复了神智,他放开龙霄的手,默默的望着他,一张肮脏不堪的脸上似乎在犹豫着什么,隔了一会儿,发出了一声叹息,又慢慢的爬到窝棚里躺下不动了。

  龙霄走到“高手”跟前,他知道对方对自己是没有恶意的。望着穿得又破又烂,全身上下黑乎乎又透着一股子难闻之气的“高手”蓦地起了无比的悲哀。

  这个他一直可怜着的人竟拥有如此神秘巨大的力量,而这样的一个人也落到了残疾行乞的地步,世上真是有太多不如意的事了。

  悲观的想法逐渐将龙霄的好奇心完全遮盖住,管他是谁,管他是来自遥远的另一个星球,还是来自距此几千年前,这一切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龙霄又开始茫然起来,他忽然觉得“高手”这样的生活也不错,躲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成天的躺着,虽然没有什么生活的希望,但也少了无数椎心的烦恼。

  他越想身子就越提不上劲,也爬进了窝棚,顾不得刺鼻的恶臭与积年的肮脏,静静的挨着“高手”睡了下来,他觉得这样对自己肉体上折磨是可以减轻心灵中的痛苦,他再不愿意去外面面对一切的事与物。

  “高手”闭了一会眼,猛地坐起身来,见龙霄依然如没有气息一般的躺着,眼中便流露出了奇怪担心的神情,他忽然很生硬的问道:“龙霄,你出了什么事了。要不要紧?”

  要么疯疯癫癫,自言自语,要么静坐沉默,整天无言的“高手”蓦然说出这般关心的话来,当真是非常怪异的事,但龙霄此时的灵智仿佛与外界全然隔绝了,不管发生了什么难解奇特的事,也是恍若不知。

  



  “高手”皱了皱眉头,先仔细观察了龙霄的脸色,又伸出手去摸他的右手腕脉,过了一阵才自语道:“脸带忧思,必主气机受损,脾脉呆滞,又有多思之兆,此子必遇到鸳鸯乍散,彩蝶各飞之情劫,而脉象端直而长,如琴瑟之弦,乃肝郁里塞之症,想来更有一场冤屈难伸之苦,唉,可怜啊,可怜啊。”

  他有意无意的念得十分大声,龙霄清清楚楚的听在耳里,心头忍不住一跳,暗想:“这个人难道是神仙么,我的遭遇,他竟全部能够说中。”

  “高手”见龙霄眼皮似乎动了一下,但依然在窝棚里踡缩着没做任何反应,便仰首向天沉思了一会儿,似乎在做什么决定。

  过了一阵,“高手”骤地回转过身子,眼中精光暴射,抓着龙霄的衣领,一把将他提出了窝棚,扔在了自己的脚下,从喉咙中发出一声怪响,然后一口又浓又大的痰吐在了龙霄的脸上。

  龙霄冷不提防,从地上爬起来怒道:“你干什么。”

  “高手”坐在地上,手中凌空一抓,龙霄只觉得身子被一股大力拉着,不由自主的又跌扑到他的脚下,“高手”不由分说,狠狠的在他两边脸上各搧了一个耳光。

  龙霄被他打得头上金光乱闪,昏头转向,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拳向“高手”胸前冲去道:“不要以为你厉害,我就怕了你……”

  那知他这一拳打在“高手”身上便如击中了一块铁板般的,腕骨裂痛,仿佛被折断一般。“高手”鼻时轻轻一哼,胸口乍然向前一挺,龙霄的一个身子便飞速的弹了出去,在泥土中直滚了七八圈才停下。

  “高手”等到龙霄慢慢站了起来,又道:“你还打不打?”

  此时龙霄的倔强脾气又发作了,他大声的道:“打就打,谁怕谁。”说着又冲了过来,一脚向“高手”的小腹踹去。

  “高手”瞧也不瞧他,右手伸出两指,挡在小腹之上,正好戮在龙霄踢出的右脚掌“涌泉穴”之上,龙霄只觉得整个下肢都倾刻间酸软酥麻了,软软的倒在地上。

  龙霄虽一时无力站起,但依然狠狠的用不服气的眼神瞪着“高手”。

  谁知“高手”不仅不怒,反而仰天大笑道:“儒子可教,儒子可教也,龙霄,瞧来你并没有完全灰心丧气啊。”

  龙霄见到他这样子,不由一愣,实不知他到底要干什么。

  “高手”笑了一阵,眼中忽然露出极为慈祥的目光道:“龙霄,你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给我说说,瞧我能不能帮上你。”

  龙霄望着他的眼神,心中不知怎的竟生出了一种莫名的亲近孺慕之情,禁不住将自己这些日子所受的痛苦与郁愤给他讲了一遍。

  “高手”一直默默的听他说,却不时的点着头,等龙霄讲完这一切,他的脸上竟透出欣慰的神色,大声道:“好,冤枉得好,冤枉得太好了。”

  龙霄见他听到自己的不平遭遇,不仅不出言抱屈,反而说什么“冤枉得好”,一时气得话都说不出了,只想“这个怪人是不是又疯了,要根本听不懂我说什么。”

  谁知“高手”悠悠的道:“唐太宗有云‘玉,虽有美质,在于石间,不值良工琢磨,与瓦砾不别,若遇良工,即为万代之宝。’龙霄,你的资质极好,但失之于太过良善纯朴,若是碰到世间上波谲云诡的诸般毒计,不免要犹豫心软,最终不能成就大事。而你经历了苦难冤屈,便如被良工好好炼造了一番,玉质初显,大业将成啊。”

  龙霄不防他竟说出这样雅致深沉的话语来,更是惊异得张口结舌,不知这个人是从那里钻出来的,但至少排除了他是外星人的可能。

  良久,他才期期艾艾的道:“你……你是不是从古代穿越时空来的这里?”

  “高手”脸上露出不屑的神色道:“什么从古代穿越时空,荒谬,荒谬之极,可笑,可笑之极。

  龙霄呆呆的望着他,一时竟无言以对。

  “高手”瞧了瞧他茫然的神情,不由又叹了口气道:“这也不能怪你,我来的地方,本来便是这个世间上最大的一个秘密,其中的玄奥,外人又岂能了解。”

  他说着这话,脸上越来越严肃起来,向龙霄道:“龙霄,我现在问你几句话,这也许关系到你一生的命运,你须得想好了才回答。”

  龙霄见他说得如此认真,便点了点头。

  “高手”道:“我问你,你想不想成为这个世上力量最强大的人,做一切你想要做的事,永远不会被人欺负。”

  龙霄立刻思及周思廉等人得意洋洋含着嘲笑的面容,他确实太需要强大的力量了,便紧紧的握住了拳头,咬着牙道:“我想。”

  “高手”微一颔首,又道:“但你在成为世上最强大的人之前,将经历无数的生死劫难,就是以九死一生来形容也不为过。你怕不怕?愿不愿意?”

  龙霄突然仰天一阵苦笑道:“我现在这样的活着,又有什么怕不怕,愿不愿,只要能够扬眉吐气,出人头地,哪怕是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我都要搏一搏。”

  “高手”凝视着他,再缓缓的问道:“你真的不怕死,真的不后悔。”

  龙霄不加思索,斩钉截铁的道:“我绝不后悔,你有什么法子,只管说就是。”

  “高手”蓦地大喝一声“好,我成全你。”双掌在地一拍,身子如只大鸟般的凌空飞起,一掌拍在龙霄脑门,龙霄霎时便昏晕了过去。

  



  迷迷糊糊之中,龙霄只觉得整个身子便如火山爆发似的,不仅血液沸腾起来,似乎连骨骼都要被焚化了,又好象被丢进了油锅里煎熬,快要窒息了呼吸。过了一会儿,这炙热消了一些,无数的幻觉又接踵而来,一时是周思廉在猖狂的大笑,一时是君仪凄婉的泪颜,一时是雪儿失望的眼神,他想要呼喊,却怎么也叫不出来。

  不知多久时候,龙霄渐渐的清醒过来,只觉浑身如被水浸泡过的一般,湿漉漉的甚是难受,但精神却是飞扬矍劲,说不出的轻松。

  转眼去瞧“高手”,不禁大大的吃了一惊,原来他也是一般的全身湿透,但神情间却是委顿虚弱,眼中再无光华,仿佛一下子就老了十多年。

  龙霄忙扶着他道:“你怎么了?”“高手”无力的摇摇手道:“我没有关系,龙霄,你记住,将来一切都要靠你自己了,没有人能够帮你,生死存亡往往会在一念之间,千万小心行事。”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来,龙霄见那是一张用破旧挂历的背面画的地图,上面还用繁体字密密麻麻写着许多地名。

  “高手”将这张破旧的地图递给龙霄道:“你顺着这地图标好的地名走,自然就会到达一个地方,而这里就藏着你想要知道的所有答案,不过这其间会走过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若是你意志力稍差,便唯有死路一条,切记,切记。”

  见龙霄点了点头,他又从窝棚内拿出三个小小的布袋来,道:“当年你救过我,而且这么多年又蒙你细心照料,我实在不想要你去冒这个天大的危险,但如今除你之外,我已无其他的人选,只好赌上一赌了。这三个布袋外我绣着编号,里面各有一张纸条会对你有所帮助。第一个布袋,是当你找不到路的时候,就将它打开。第二个布袋,你到了地图的终点才打开。而这第三个,你到了日后不知如何是好时才可以拆开。一定记住了。”

  龙霄见此不由想起了《三国演义》里诸葛亮给刘备的那三个锦囊妙计,将信将疑的把地图与布袋放进裤包里。无论如何,他曾目睹过“高手”的奇异身手,这是个无法解释的事实。

  他已决定照着“高手”的话去做,这也许是自己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他绝不能放弃。

  “高手”这时似乎已经很累了,背着龙霄躺在窝棚里,向后挥了挥手道:“你好好准备一下,明天一早就出发吧,不要再耽搁了,也不要再来瞧我,真要有缘,日后我们自会相见,一切小心便是。”说罢再不言语。

  龙霄见他象是沉沉的睡着了,也不管他听不听得见,出声道了声别,便向家里走去,他觉得这一切都如同在做梦一般,若不是裤包里揣着的那张地图与三个布袋,他真不敢相信自己有这样的记忆。

  回到家中,龙霄把地图拿了出来仔细瞧了一遍,见上面对路线的地名都写得还算清楚,大体方位是在中国的西南位置,而第一站,他记得县城里只有晚上有一班车通向那里。

  龙霄将屋里打扫了一遍,然后伏桌匆匆给父母留了一封信。上面写着―― 爸爸妈妈:我知道你们对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充满了失望,对不起,真的对不起,这一切的事都不是我故意要造成的,请相信儿子的人品与清白吧。

  如今儿子要去一个地方,那里也许让我的人生会有新的希望,我已经长大了,也学会了自己照顾自己,你们不要担心。

  妈妈,我现在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的病,你生病了,而我不能在身边服侍你,是多么的可耻啊。便我坚信老天会让你康复的,你是那么的慈爱伟大,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妈妈,一定不会有事的,一定不会的。儿子到了那个地方找到希望后,一定尽量赶回来照料你。

  爸爸,我想对你说的是,虽然这些年来我们父子的交流越来越少,但我知道你对我的爱不比妈妈少,我也爱你,尽管我从来没说出口,要是能回到我小时候的那段时光,该有多好啊。上次我给你的那两万元钱,真的是向一位很好的朋友借的,我拿走两千元做路费,其余的就全部留给妈妈冶病吧,今后我挣了钱,会连本带利的还的,你就相信儿子的话,放心的用吧。

  (另外,爸爸,这封信我会先交给你,在学校放寒假之前你不要给妈妈瞧,你就说我如今在学校一切都挺好,免得她挂念我影响病情。儿子真要是有了出息,一定尽快回来报答你们的生养之恩的。)

  不孝子龙霄上

  他写完这封信,从家里寻来一个布包,将信与钱都装在里面,然后找来另一个背包,收拾了些常用器具,走出大院。

  到了街上,龙霄依着平时在科学杂志上瞧到的知识,在商店里买了指南针、望远镜、猎刀等探险用的必备之物。

  等一切准备好,夜幕也渐渐降临了,县城里已是晚风吹送,灯火阑珊,车辆与路人不停的忙碌着。龙霄来到了医院,在母亲的病房外,透过房门间的隙缝向里面望去,见母亲依然在昏睡,而父亲则在床边静静坐着守候,他心中便酸痛得直想流泪。

  等了一会儿,龙霄见到一名年轻的护士很严肃的过来巡房,连忙提着布包过去道:“护士小姐,你好,能不能麻烦你将这包东西交给325房的龙大海?”

  那年轻护士奇怪的道:“325房间就在这里,你怎么不亲自拿进去。”

  龙霄道:“我不想进去打扰病人,就实在要麻烦你了。”

  年轻护士瞧着龙霄英俊的面容,严肃的脸上便不由缓和了许多,说道:“好吧,不过你总要说你是病人的什么人,我也好转告给他。”

  龙霄摇摇头道:“不用,他见到这袋时的东西自然就明白了。”

  年轻护士拿着布包进去了,龙霄在门缝里见到她拿给了父亲,而父亲在问着她什么,一时不敢久留,快步的走下楼去。

  到了住院部大楼的一块空地上,云影横空,月魄如冰,天地间显得无比的清寂。龙霄面对着母亲的病房呆呆而立,要是此行如“高手”所说的那般九死一生,自己要是有所不测,他真不敢想象父母这后半生该怎样渡过,他将成为天下间最大的罪人。

  龙霄忽然曲膝跪了下来,向母亲的病房遥遥的,整整磕了一百个响头。

  



  

  龙霄按着“高手”给他那张破旧的地图,转了五次车,经过七天时间,这天中午,到了中国西南边境的一个小镇,迎面所见的便是连绵不绝的大山与遮天封日的森林。

  照着地图所示,到了这个小镇,攀过一个叫“巴拉汗”的大山,就是“高手”所指的那个神秘地方的终点了,当龙霄下车的那一霎那,不由感到一阵阵的兴奋。

  这是个保存得较好的古镇,全镇见不到一座高楼,两排青砖黑瓦的旧式房屋,中间穿过一条曲径蜿蜒的青石路,小镇上的人烟十分稀少,即使在白天,也只有零零落落的几个人在街上走着,显得甚是清幽偏僻。

  龙霄在一个小面馆时吃了一碗黑乎乎的毫无味道的面条,在付钱时,他向面馆老板问道:“请问你,巴拉汗山怎么走?”

  此言一出,面馆老板的脸色顿时大变,怪异的望着他道:“你要进巴拉汗山去?”

  见龙霄点了点头,面馆老板立即摇着头道:“小伙子,我劝你不要去,你知道‘巴拉汗山’是什么意思吗,我们这里都叫它猛鬼山,我爷爷说这山里面藏着无数的山妖饿鬼,专吃上山的人,凡是进去的人,没有一个人能够回来。十年前曾有个科考队不相信,组织了二十几个人进去,仍然是无一人出来。听说后来连军队里的直升飞机都用上了,不过没飞多远,机上的人员就与地面指挥失去了联系,再也没有了消息,至此后就没人敢进去了。”

  龙霄心中也是一抖,想起“高手”曾说自己要路过一个危险的地方,恐怕有性命之忧,大约指的便是这里,但如“高手”所说,这‘巴拉汗山’也并非无人可以通过,至少“高手”就是从里面出来的,也就是说其中肯定还有生存的机会。

  一思至此,龙霄心中恢复了些信心,他一路行来,“高手”所标明的地名都没有徦,这让他的话又多了些真实性。

  龙霄也不愿别人多担心,便对面馆老板道:“我也不是要进去,只是听说这座山很奇怪,想到进山的口瞧一瞧就回来。”

  面馆老板这才舒气道:“我还真以为有人不怕死呢,年轻人就是好奇心太重,小伙子,你顺着这条石板路直行,大约一个时辰,便可以到‘巴拉汗山’的入口,记住,那里有个很大的警示牌,你见到之后,就不要再向前走了,记清楚了没有,千万不要再向前走啊。”

  龙霄在好心的面馆老板的叮咛中告辞,顺着青石路前行,不一会儿便穿过了小镇。

  走了没多久,青石路就越来越狭窄了,两旁长着全是齐人高的杂草,叶边锋利得如刀子一般,龙霄的手上与颈上被扫出了一缕缕的血丝,火辣辣的甚是疼痛。

  又过了一阵,龙霄钻出了杂草丛,一座被茂盛的树木覆盖的大山豁然出现在了眼前,不远处有一块很大的铁牌,上面写着“严重警告,本山地形复杂,内中潜有不知名凶物,凡入山者,无人能还,有擅自进入者,后果自负。”字是红漆所书,但在这阴森的山林里,竟有如是用活生生的人血写成的一样恐怖压抑。

  龙霄站在这“巴拉汗山‘的入口,心中还是犹豫了一阵,终于咬了咬牙,从背包里取出了指南针与猎刀,一头钻入了这大山里。

  这山里是没有路的,即使千百年前曾经有过路,也被一地的杂草遮掩得毫无痕迹。森林十分的古老与宏大,悠久的历史与茁壮的力量牢牢的结合在了一起,透出一派庄严的气象。差不多都是些参天的橡树,层层叠叠,巍然耸立,无数粗大的藤葛紧紧的将它们缠绕着,阳光已很难照射进来。低矮的则是榛树、角树、山杨之类,密密麻麻的杂生在整个森林。

  龙霄借着森林里昏暗的光线瞧着指南针,用猎刀砍着这些拦路的杂树,艰难而又缓慢的向地图上写明的正南方走着。而随着他的到来,原本平静的草丛里不时剧烈的晃动着,传来“奚奚索索”的声音,想是一些鼠蛇之类的东西。

  饶是龙霄的胆子不小,但在这寂静的森林里仍是一阵阵的发悸,下脚时更是小心翼翼,不敢有半分的大意。

  也不知走了多远,天色渐渐晚了,森林里更是黑漆漆的一片,完全瞧不清去路。龙霄不敢再走,便爬上了一棵缠满着藤葛的大树,在一根极大的树杈上进食饮水,歇息了下来。

  当龙霄半靠在树杈上,耳中不时传来风舞树叶的沙沙声,还有时断时续的野兽吼叫声,他的思绪纷至沓来,一会儿想的是母亲的病情,一会想的是君仪的下落,一会儿想的是对雪儿的愧欠,心中更是其乱如麻,难以入眠。

  第二天清晨,森林里一有了些微光,龙霄便从树上爬下来继续前行,他不停的砍着前面的杂树,一步一步的向山上走去。说也奇怪,他这样用力的挥舞着手中的猎刀,劈落一些坚硬的树枝,整整的过了半天,除了手臂上有些酸麻,体力却觉得充沛无比,毫无疲倦的感觉。

  到了下午时分,山势变得更加陡然难行,龙霄大约估算了一下,他在三个时辰里,竟只向上攀爬了两百来米。

  傍晚的时候,山势又开始平缓了许多,龙霄刚好不容易走出了一片浓密的山杨丛,眼前却是猛地一亮。

  原来前面的树林忽然低矮了不少,站在林中,此时竟可以瞧见天空之上那一轮尚未落坡的夕阳,而地上的杂草也稀稀拉拉的没有多少。

  龙霄贪婪的瞧了那夕阳好几眼,却加快了行进的步伐,他要趁着这珍贵的阳光多走一段距离。

  但没走到五百米,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在一片没有任何树木的岩石地上,横七竖八的摆着无数森森的白骨,一些白骨的旁边还放着一些已经生满了锈的仪器。而在不远处,却停着一架绿色的军用直升机。

  龙霄想到那面馆老板的话,知道这必然是那些科考队员的遗骸,而瞧这些遗骸都一具具的非常完整,绝不是遭到了野兽或其它凶恶的物事的袭击,但这么多人为什么会死在一个地方,他们曾遇到过怎样骇人的恐怖经历,龙霄越是去推测猜想,心中越是跳得厉害,他觉得自己的身后仿佛已站着了一个无法想象的可怕的怪物,随时要扑了过来。

  他向那架直升机走去,见机壳也全部腐锈了,透过机窗瞧去,里面也有三具完整的白骨,依稀可以认出他们穿在外面的军装。看样子,这三名军人竟是降落在地后,还没有来得及开舱出去,便一种被不知名的物体夺去了生命。

  龙霄此时才意识到自己这次的出行,将面临着一场极大的考验,很有可能要和这些人一样在这里丢掉性命。

  他警惕的向四周瞧着,提防有什么怪物骤然间冲出,这时蓦地注意到,这片空地的周围死气沉沉,竟没有任何的虫鸣鸟叫,心中立时有了不祥之感。

  .正在此时,一阵寒风迎面吹至,前面的矮树林时忽然起了浓浓的一层雾团,粉红色的雾团,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向龙霄包围袭卷而来。

  请看下一章生死决择

  

  



  

  只在一会儿之间,龙霄便被这粉红色的雾团围住,他先是闻到了一股子鲜花般的甜香,头脑便霎时昏沉沉的直欲睡去。

  龙霄脚下一软,眼瞧着就要倒了下去,他脑中掠过地上那些尸骨的模样,瞬间想到:“这雾里一定有剧毒,那些人在吸入之后便倒下失去了生命,我要是就这样倒下,用不了多久,也会和他们一般,变成一具白骨,不行,不行,我不能睡,我不能倒地,我一定要活下去,我还有太多的事需要完成。”

  他坚持着跌跌撞撞的向前走着,但头脑里仿佛是有一个恶魔在不停的在对他念着咒语“你快睡吧,快睡吧,只要美美的睡下去,一切的痛苦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不会这么的辛苦……”

  但这就是龙霄异于常人的地方,他可以在困难的境地中有着清楚的意识,他求生的欲望是绝大多数人都无法比拟的。

  他一步一步的行进着,脚下便如被人拴着了上千斤的铁沙,每移动一步都是那么的费劲,那么的竭尽全力,随时都有倒下去的可能。

  但龙霄最终没有摔倒,在快要失去知觉的那一刻,他忽然抽出猎刀来,在自己的左臂上狠狠刺了一刀,一阵钻心的疼痛传入他的大脑,竟微微让他清醒了些,脚下又走了几步。

  就这样,龙霄在无法坚持下去的那一霎,便在自己的身上割上一刀,用刀伤之痛来抵御着昏沉欲睡的感觉,等割了七八刀,他的身子已变成了一个血人。

  在苦苦支撑了一个时辰之后,那粉红色的雾团渐渐的淡了下来,又过了一会儿,竟全部散入了树林之中。

  龙霄的头脑随着雾团的消失也渐渐清醒起来,却因流血过多,浑身全然脱了力,一下子躺了下来。

  原来这粉红色的雾团就是天下间极罕见的自然毒气之一“桃花瘴”,寄生于中国南部的深山老林之中,倏忽而来,倏忽而去,让人防不胜防,十分的厉害。这也是千百年来“巴拉汗山”无人能够生还的秘密所在。

  龙霄从背包里取出了一瓶云南白药,敷在了伤口之上,等到各处的鲜血渐渐的止住了,他想到那粉红色的雾团不知什么时候再来,不敢在此地久留,又站起来向上山的方向爬去。

  幸运的是,那“桃花瘴”并没再起,树木也没那么茂盛参天,星月之光,已可朦胧照亮方向。但上山的路却越来越凶险难攀了,龙霄牵藤附葛,吃力的向山顶爬着,累了便歇上一歇,饿了渴了就吃背包里携带的干粮与矿泉水,一直到了深夜,才在一块岩石后休息睡眠。

  到第三天下午,龙霄才艰难的爬上山巅,见这里杂草不生,全是由无数巨大的岩石堆积而成,他在怪石中穿行着,忽然又见到了一具穿着黑色衣裳的白骨,他开始还以为又是那粉红色的雾团弄的鬼,但走近一瞧,这具白骨除了头骨与下肢还算完好,而整个胸脊处的骨头都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碎片,显得极是奇怪。

  龙霄对着这具白骨猜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原因,便懒得去想,准备迈步而过,忽然瞥到这白骨的手中有一柄黑黝黝的似剑非剑,似刀非刀的古怪兵刃,一时好奇,便弯腰拿起,入手便觉轻重非常合适,而且并无生锈的迹象,也不知是何种金属铸成的。

  他见这件兵刃黑黝黝的不起眼,就顺手向旁边的一块枕头大小的岩石用力一刃划去,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坚硬的岩石竟被他如豆腐般的切为两半,而这兵刃居然毫发无损,无一丝裂痕。

  这一下龙霄是大喜过望,更想不到这人拿着这样锋利奇妙的兵刃怎么会死在此处。他见到这白骨身上还有个一般黑黝黝的刃鞘,上面绑着一条红色的丝带,就拣了起来,用手拉了拉这丝带,还挺结实,想是用来将兵刃绑在身后之物。

  龙霄将那兵刃入了鞘,推测了一下配带之法,便用红丝带牢牢的绑在自己的身后。

  当弄好这兵刃,龙霄又向前走去,可他没走多久,脸色顿时大变,心中不禁叫了声“糟糕”。

  原来前方已无去路,出现在眼前的竟是一个刀削斧劈的悬崖,崖下云海翻腾,也不知有多高。

  龙霄在山巅上转了整整一圈,见这悬崖上竟无任何藤葛之类的植物牵垂,别说是人,就是猿猴也无法攀爬。他失望之下,就如冬天里被浸入了寒凉的水中,全身上下一片冰冷。“高手”给他的那张地图,上面明明写着那终点就在这山巅的不远之处,但等到他冒着生命危险,千辛万苦的爬上山巅,摆在他面前的竟是这样一个结局。

  龙霄就在悬崖边上呆呆的坐下,他对未来所有的希望都在这一刻破灭了,什么出人头地,什么扬眉吐气,假的,一切都是假的,疯疯癫癫的“高手”给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他根本无颜回去面对自己的父母,他这一生注定要在平凡中度过。

  也不知坐了多久,龙霄忽然想起“高手”曾给了三个布袋,要他在找不到路的时候打开第一个,心中便又燃起了一盏火焰,匆匆打开那绣着“壹”字的布袋,取出了里面的一张纸条,当他瞧清写的什么时候,却又愣住了,因为上面只写着三个字“跳下去”。

  “跳下去”,是从悬崖上跳下去吗?这么高的悬崖,真的跳下去,谁敢说还有命在,这是不是“高手”给自己开的一个更大的玩笑。

  在一霎那之间,龙霄的头脑时闪过了无数的念头,这样的生死决择,竟比适才通过那粉红色的雾团还要困难与艰辛,死亡,粉身碎骨的死亡,只在他一念之间了。

  龙霄沉重的在悬崖上踱着步,如果真的就这样死了,他绝不会甘心,但这又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寻找希望的途径。

  一个时辰过去了,两个时辰过去了,龙霄忽然横下了心,紧紧的咬着牙,一个身子飞快的冲出了山崖,在急速坠落的瞬间,他脑中想的只是“若是从此平庸一生,那还不如就此无声无息的死去。”

  请看下一章神秘的国度

  



  

  龙霄就象一块岩石般的从悬崖上飞速的向下坠着,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耳旁呼啸着的风声和身上各处的肌肤逆风坠落时产生的抽动。

  这样的状态大约持续了五六分钟,在发出一声巨大的声响之后,龙霄掉进了个冰冷的深水里,但从高处下坠的力量太大了,龙霄入水后只略缓了一缓,仍然急速的向下坠着,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即使此时能够止住坠落,要想浮到水面,这么长的一段距离,也完全是不可能的事,等待他的将是溺水而亡的命运。

  可就在这时,在龙霄强烈的求生欲望之下,身体内竟莫名其妙的产生了一股巨大的力量,他的双手向水下一拍,只听得水中发出“轰轰”的声响,一个身子便如射出的箭一样疾快的上升。

  龙霄不停在水中的击打,身子就升得越来越快,不一会儿,眼前一亮,已到了水面。谁知那莫名的力量实在太过奇妙,竟将他的身子从水中直射到空中两丈之上,跟着又落入水中,但龙霄水性不差,很快就冒出头来,打量了一下四周,见这是个极大的水潭,而岸边距此约在百米开外。

  龙霄快速的游了过去,爬上了岸,等他瞧清楚岸上的一切时,却惊呆了。

  原来这是个山谷,本己是入秋的季节,此处的温度仍然非常暖和,山谷里一片一片的桃林却仍开着粉艳的花蕊,香风阵阵,落花如雨,无数的黄莺与紫燕成双结对的林间嘻戏穿行,桃树下还盛开着许多不知名的鲜花,软草柔媚,花光眩目,灿烂得犹如锦绣一般。

  龙霄就象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傻瓜,愣愣的瞧着这个神奇而美丽的地方,真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到了仙景,他连忙掏出“高手”的那张地图,见上面虽然湿透但仍可辨清在“巴拉汗山”的山巅之下有一个大大的红点,指着想必就是这儿了。

  龙霄此时只觉欣喜欲狂,他连连的在细软如绵的草地上打了几个滚,大笑了一阵,这才稍稍抑止住兴奋的感觉,想起“高手”给的第二个布袋,是要他到目的地时打开,急忙取了出来,见里面除了一张纸条还有一个什么东西。

  龙霄拿出来一瞧,却是个精致的黑铁戒指,上面刻着一只引颈向天而啸的仙鹤。他一时不知有何用处,便去看那纸条,见上面写着“出谷到应天府找司马琴,把这张纸条与戒指给她,要她将南院山洞打开让你进去。”

  龙霄一时弄不清纸条里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应天府的名字似乎在那里听人说起过的,一时又思索不起,他想:“管他的,必定是这里的另一个小镇吧。”

  当他拿出指南针,想要辨别一下方位时,奇怪的事又发生了,指南针不停的乱转着,完全失了灵,龙霄以为是仪器里进了水给弄坏了,也不在意,顺手便丢了出去,又从背包里取出了另一个备用的指南针,谁料情况也和前面一个一般无二。龙霄想了半天也不得其解,所幸这里景色怡人,瞧来没什么危险,指南针即使坏了,也没多大的关系。

  此时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龙霄连续几天艰难的爬涉,也感到非常的疲倦,便决定在这个美丽的地方歇上一晚再走。

  他将剩下的所有干粮统统吃光,见那潭水清幽静澈,便走过去先尝了口,只觉甘甜爽口,便“咕噜噜”的痛痛快快的喝了一肚子。

  饭足水饱,龙霄选了一处柔和松软的草地,舒舒服服的躺了下来,什么也没想,很快的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直美美的睡到第二日天色大亮,龙霄这才懒懒的起了身,向谷外走去。

  他在桃林里穿行了一会儿,没多久就到了山谷口,留恋的向里面瞧了好几眼,心想:“要是爸爸妈妈见到这儿的景致不知会有多喜欢,也不知有没有别的路通往这儿,今后也好带他们来玩玩。一定是‘高手’要考验我的决心,才故意要我从悬崖上跳下来的,或许待会儿一出去便碰上汽车了。”

  他一边想一边快步的向山谷外走着,才发现这里是个人烟罕至的地方,并没有人工修造的路,处处是古藤碍首,香草钩衣。

  但龙霄从“巴拉汗山”的原始森林里都走过了,那里还会把这点困难放在眼里,山巅之上拣的那柄黑黝黝的兵刃所幸还背在身后,他便抽了出来,对着那些挡路的杂枝挥舞,这黑刃当真是锋利,无论是多大的枝条都给它轻轻松松、平平直直的削成两截,龙霄可以说是毫不费力的向前大步迈进着。

  大约走了两三个时辰,龙霄从一个小丘钻了下来,便见到了一条用光洁的白石铺成的路,前面己隐隐可见到一个青墙黑瓦的古老的村庄,村庄里已开始冒起了午时的炊烟。

  龙霄踏着白石路向村庄里走去,两边都是种得整整齐齐,绿绿油油的庄稼。走了没一会儿,便见到庄稼地里有几个人影在埋头晃动着,他知道是农民在种地,正想要过去打个招呼,顺便问一下路,可再走近一瞧,却完全愣住了。

  这几个农民的装扮真是太奇怪了,身上穿的是陈旧的直缀短袍,脚下却是那种简陋的牛耳草鞋,头发长长的,却用粗木高高的插成个髻子,完全是一付古代人的装扮。

  龙霄立刻想到是不是电视台在拍什么古装电视,可左瞧右瞧,也看不到摄像人员的身影,又想到自己是不是到了什么影视旅游基地,里面的人为了吸引游客,连种田的农民也整天一付古装打扮。

  他最终认定了第二种的猜测,便上前问道:“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应天府该怎么走?”

  地里的那些农民听见有人说话,纷纷抬起头来,见到了龙霄的样子,眼中都露出诧异之色,一人瞧到了他手中那柄还未归鞘的黑刃,脸色立即大变,连退了两步,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惊骇的道:“是‘天煞刃’,这个人是天煞族的恶贼。”

  他这么一呼,所有的人都瞧清了龙霄手中的黑刃,全都如那人一般的惊慌起来,一边纷纷拔腿向村庄里跑去,一边大声的呼喊道:“大家小心啊,天煞族的人又出来了,快通知官府。”

  龙霄见这些农民一会儿就跑得无影无踪,又听到“天煞族”、“官府”什么的,一时真是摸不着头脑,他想起那人称自己手中的黑刃为“天煞刃”,隐隐猜到是与此有关,连忙将它重新插在身后,然后朝着村庄走去,想要把这一切都弄清楚。

  就在快要接近村庄之时,村子内忽然响起了一阵激烈的铜锣声,上百个与刚才那些农民一样装扮的人涌了出来,这些人手中有的拿着刀剑,有的拿着钢叉,也有高举着锄头的,口中都高声嚷着“不要放走了恶贼。”“杀了这狗贼。”“天煞族这些杀不眨眼的凶手,将东村的老老少少杀了个干净,现在又想来害咱们了,与其一死,还不如和他们拼了。”

  等瞧到村子外只有龙霄一个人时,又有人道:“哈,是天煞族的人落了单,咱们今天可不能放过他。”“大家小心些,这个人一定是先来侦查的探子,也不知是不是天煞族的追魂武士,别让他伤了咱们的人。”

  龙霄不一会儿便被这些人团团围在中间,见这些奇怪的古人装扮的村民眼中都对自己射出一种仇恨恐惧的光芒,更是莫名其妙,他刚说了一句:“我不是天煞……”脑后却被人重重一击,眼前一黑,身子软软的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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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霄从昏迷中忧忧醒转,头脑处裂痛象要炸开一般,他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被紧紧绑在一间陈旧昏暗的大屋中间的柱子上,而周围站着数十名拿着兵器的村民。

  有人见他睁了眼,忙呼道:“快快通知村长,这恶贼醒了。”

  没多久。就走来一个身穿青衫腰系皂带,四十来岁的中年清瘦汉子,那汉子仔细打量着龙霄,厉声问道:“你就是天煞族的探子,说,你们这次有多少人出来准备袭击咱们村?”

  龙霄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对方似乎不是影视旅游基地的人,但为何偏偏这样的装扮,又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什么“天煞族”的探子,实在越想越是头昏脑涨,听这中年汉子来问,便道:“什么天煞、地煞、人煞的,我统统不知道,我只是路过这里,被你们打晕了抓回来,你还是村长吧,至少也学过法律,这叫侵害公民正当人权,快放了我,否则我要向你们这里的公安局报案了。”

  那中年汉子听得晕头转向,完全不知所云,愣了半天,才愤然道:“一派胡言,一派胡言,听说天煞族的人不仅凶残无情而且还狡猾多端,今日一见,果然是如此,好,好。我也不想问你了,我已派人翻过山去,今晚官府的人就会到这里,到了衙门,尝到钉板夹棍的滋味,还瞧你老不老实。”

  他说着对旁边一个又黑又壮的青年男子道:“大牛,你给我好好的把这个人看好了,要是出了什么事,瞧我不抽了你的皮。”

  那黑壮的青年男子瞧样子甚是憨厚,摸了摸头笑着道:“爹,你就放心吧,这人我看着,绝对跑不了,不过忙了这大半天,我还没吃东西呢,等会儿你叫妹妹送些食物来,我肚子饿坏了。”

  那中年汉子骂道:“蠢才,蠢才,就知道吃,什么事也办不好,等一会儿我自然会叫你妹妹送东西来,你给我精神点儿,天煞族的探子既然来了,恐怕大队人马也离此不远,我还要调集村子里的人布防哩,唉,天见可怜,保护我西山村不会遭到天煞族的血屠之灾。”

  中年汉子说着就带着一些村民走出了大屋,屋子里只留下了那个叫大牛的青年男子和另外三名村民。

  龙霄这时才得到空隙思考目前发生的事,他始终不相信那种穿越时空的科幻故事,但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只能用这样的思维来解释,难道是跳下山崖时真的遇到了类似黑洞般的物质空间,让他茫茫懵懵的来到了古时候的某个朝代,而这个朝代,就是“高手”想要他到的地方。

  他在这边绞尽脑汁的想着,看守他的大牛却不停的向大屋张望着,肚子里不时的发出“咕咕”的空响。

  正在这时,传来一名站在外面的村民的声音“碧痕姑娘,你来了。”

  那大牛脸上露出喜色,精神蓦地一振,也不去管龙霄,快步迎了出去。没一会儿,就和一名提着食篮的年轻村姑进入屋中。

  龙霄见那村姑在十六七岁上下,虽穿着荆钗布裙,但遮掩不住她与生俱来的美貎,行进间莲足泛波,袅袅婷婷,真是俏丽若三春之桃,清素如九秋之菊。

  那叫碧痕的村姑瞧见了被绑在柱上的龙霄,眼中流露出了惊恐害怕的神情,怯生生的不敢靠近。

  大牛见了她这样子,咧着嘴大笑道:“妹子,你别怕,这小子被我们捆得结结实实,再做不成坏事,等今晚官府里的人来了,将他带到府衙,说不定明天就要开刀问斩哩。”

  那碧痕听兄长这么一说,心中稍稍安定,用一双春水般的眼眸偷偷的睨了龙霄一眼,见他长得俊逸英挺,衣服虽然穿得有些奇怪立异,便似乎不象外间传说的那些凶残暴虐的恶魔,不觉心中有几分诧异,又有几分觉得可惜。

  龙霄也见到她偷偷的在瞥着自己,心想须得表示表示善意,来解除这些人的误会与敌意,便展颜对着碧痕微微一笑。

  碧痕不防他忽然露出笑容,心中莫名的一跳,一时间面红耳赤起来,再不敢去瞧龙霄,将那食篮放在地上,道:“你们都饿坏了,快些吃罢。”

  大牛和另三名村民也不客气,从食篮里各拿了几个馒头,夹着些咸菜,蹲着身子,狼呑虎咽的吃起来。

  龙霄见那碧痕站得离自己甚近,也不知她愿不愿意听自己的解释,但机会难得,只好一试了,便学着古装电视上的口吻,轻轻的向她唤着:“姑娘,这位姑娘……”

  碧痕听到了他的声音,背过身子,将头深深埋着,却不来搭理他。

  龙霄只好轻声又道:“姑娘,你听我说,我真是不是坏人,更不是什么‘天煞族’的探子,你们村子里的人都误会了。”

  碧痕听他这么说,抬头望了他一眼,仍是犹豫着不过来。

  龙霄越来越着急,要是没人听他的解释,说不定自己真要糊里糊涂被什么开刀问斩,那岂不是倒足了八辈子的大霉,只得尽量让声音变得温柔可亲,道:“我真的没骗你,姑娘,我实在是个过路的人,只是拣到了一把古怪的兵刃,便给你们村子里的人说是坏人。姑娘,若是你不相信,我给你发个毒誓儿,我龙霄要是对这位姑娘说了半句假话,就罚我生生世世做乌龟王八蛋,生个乌龟儿子也没屁眼儿。”

  碧痕听他发的誓又难听又好笑,忍不住回过了头,眼中却多了几分柔和,裙幅飘摆,又离龙霄近了一些。

  那大牛抬头见到碧痕走到了龙霄的身旁,忙嚷道:“妹子,你走远些,这些‘天煞族’的人恶毒得紧,当心他伸脖子咬你一口。”

  龙霄见碧痕闻言又有些害怕,忙道:“别怕,别怕,我牙齿都坏了,咬不动东西的,更不会咬你。”

  大牛此时拿着根木棒走了过来道:“妹子,别听这小子胡说八道,让我先揍他一顿,瞧他还能说此什么。”说着举起木棒就要往龙霄身上打去。

  碧痕望着龙霄,终于下定了决心,伸出纤手拉住了大牛道:“哥,你别忙打,我想问问这个人的话,对咱们的村子也有好处。”

  大牛道:“好妹子,爹都问不出来,你又问得什么,还是等官府的人来问吧。”

  碧痕娇嗔道:“谁说我问不出来,你忘了,你的那些事,我那一样不知道,你能不能瞒着住我?”

  大牛摸了摸头想了想,憨笑着道:“对啊,每次我心里一有事,妹子你总能瞧出来,向我一问,我就乖乖的给你说了。”

  碧痕道:“那就成了,哥,你带这几个人站远些,我好问这个人的话,然后再给爹说。”

  大牛倒是挺听妹妹的话,不一会儿就带着三名村民向外走了十数丈站定,不过却时时刻刻盯住这边,生怕碧痕遇到危险。

  

  



  碧痕见哥哥已离得远了,便对龙霄道:“好啊,现在我来问你,你可要老老实实的回答,否则我就走了。”

  龙霄连连点头道:“是,刚才我发了誓不说假话的。”

  碧痕想到他的誓词,不禁想笑,“啐”了他一口道:“你发的誓好难听,你真要是说了假话,生生世世做了乌龟王八,那不是每一世都活得挺久,岂不便宜了你。”

  她说着这话,玉面一整,肃然道:“也不和你罗嗦了,我问你,你姓甚名谁?是何方人氏?为什么会到咱们这个偏僻的小村来?”

  龙霄不敢乱说话,道:“我姓龙名霄,是南方合津县人,是从山崖上摔下来的,刚到你们这里便被捉住绑在这儿了。”

  谁知碧痕听到他这话,杏眸蓦闪,脸上露出十分不相信的神色,轻声念道:“合津县,合津县,我们这里只有州府,没有县啊……”

  碧痕仔细的打量着龙霄的装扮神情,美丽的脸上忽然间现出了惊骇之色,急忙问道:“是那一个悬崖,是不是桃花谷的那个悬崖。”

  龙霄道:“我也不知那里叫什么地方,不过山谷里是有许多的桃林……”碧痕又道:“还有一个深潭,是不是?”

  龙霄点点头道:“是,我就是从山崖上掉入这个深潭才能活命的。”

  碧痕似乎一下子呆住了,嘴里喃喃的道:“天神崖真的可以有人上去,难道传说都是真的……”

  龙霄道:“什么‘天神崖’,是‘巴拉汗山’,从这下面要上去当然是不可能,但从我来的那条路爬上山巅,虽然艰辛,但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他见这碧痕一时默然无语,也不知在想什么,便道:“我想请问姑娘,现在是什么朝代?”碧痕愣愣的望着他道:“什么朝代,当然是大明朝了,还会有什么朝代。”

  龙霄一阵天昏地眩,他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人类真的可以穿越时空,但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龙霄越想越头痛,又道:“这是明朝的那个朝代?皇帝是谁?”

  碧痕的脸色愈加变得奇怪了,说道:“这是大明仁乾二十六年,当今圣上是文德皇帝,这些你真的不知道么?”

  龙霄学的是中文系,对中国古代历史也是非常喜欢,但他搜索枯肠,也想不出这大明仁乾年是在什么时候,而且明朝也似乎没听说过有个文德皇帝,一时茫然的摇着头道:“我是来自二十世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对这一切真的不知。”

  碧痕凝视着龙霄,似乎想辨清他话语的真伪,许久,许久,才忧忧的叹了口气道:“龙公子,要是你真的没说谎,那么你就是这里六百年来,唯一的自外面尘世的人。”

  龙霄听了这话,更是吃惊,他本以为碧痕会根本不相信他的话,但却听她语道自己是六百年来唯一过达过这里的人,心头猛然间闪过了一个令他震惊与兴奋的念头“是桃花源,这是个象桃花源一般生存在现实中但又与世隔绝的世界,一个完全不被外人知晓仍然滞留在古代文明的社会。”

  碧痕看着龙霄的眼神,仿佛猜到了他在想些什么,微微一笑道:“龙公子,你不用觉得奇怪,其实刚才我瞧见你穿的衣裳就觉得有些不对了,我们这里是织不出这样的布匹的。”

  龙霄知道她指的是自己穿的一套牛仔服,想不到居然竟成了一个能证明他身份的佐证。

  碧痕此时己恢复了些平静,道:“龙公子,我也不知道外面的尘世变成了什么样子,但你一定在纳闷我们这里的情况罢。”

  她想了想,象是在思考该怎么对龙霄说起,过了一会儿才道:“其实我们这里的人,一直知道外面还有个与我们不同的尘世,只是几百年来都找不到出去的路,而且这里的朝庭对咱们很好,大家生老病死,安居乐业,渐渐的也不想出去了。”

  龙霄道:“那你们是怎么来到这里的?”

  碧痕微一展颜道:“龙公子,咱们这里的来历本来知道的人不多,多亏我爷爷曾经当过宫里的史官,瞧过不少秘轶,小时候我常常问他这些问题,爷爷就悄悄给我讲起过,现在就给你也说一遍吧。”

  她瞧了瞧龙霄道:“龙公子,我看你也一定是读过不少的书,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靖难之役’。”

  龙霄熟知历史,如何不知明朝这段有名的变故,点点头道:“是燕王朱棣争权篡位,夺了侄儿建文皇帝也就是明惠帝朱充文的江山。”

  碧痕道:“我果然没看错,龙公子既然精通史实,那就很好解释了,那么我再问你,外面是怎样讲惠帝最后的下落的?”

  龙霄将自己瞧到的有关“靖难之役”的正史与野史统统想了一遍,说道:“当年朱棣率兵冲进皇宫,宫中就起了大火,朱棣找不到惠帝,就抓到一名宫女寻问,宫女说已投火自焚,朱棣依言扒出一尸,但已烧焦,面目全非。朱棣当时还假惺惺的滴下几粒眼泪说什么‘痴子,痴子何为至此。’后来便将其厚殓了。不过后来却有记载说惠帝当日没有死,也有说当了云游和尚的,也有说到了海外的,反正传说挺多。”

  碧痕道:“这就是了,其实当年惠帝真的没死,早在逆贼攻入京城的前昔,他就打开了奉先殿内洪武圣祖留下来的一个铁匣,因为当年洪武圣祖驾崩前曾有遗命,要他在‘临难时开启’。”

  龙霄道:“那里面自然便是这里的地图了。”

  碧痕点头道:“是的,惠帝打开铁匣,便见到三份和尚的度碟,并有袈裟、僧帽、剃刀等物,另外就是一份逃亡路线图。”

  龙霄叹道:“想不到朱元璋还有这点先见之明,给自己的爱孙留了条后路。”

  碧痕望了望他道:“龙公子,如果你不想在咱们这里惹麻烦,就不能直呼圣祖的姓名,这可是要杀头的罪。”

  龙霄想想也是,入乡随俗,现在可是在所谓的大明地界,有些礼数规矩自然马虎不得。便道:“多谢姑娘提醒,我……这个……在下知道了。”他本来想自称“小生”,但实在觉得肉麻,只好有“在下”代替了。”

  碧痕见他转变得倒挺快,不由含笑继续道:“其实这铁匣里的东西本来也不是洪武圣祖准备好的,而是本朝的一位奇人刘伯温在归野之后献给圣祖的。”

  龙霄道:“刘伯温,就是那位激流勇退,才免遭了杀身之祸的大明第一智囊刘基?”

  碧痕点头道:“原来公子也知道这位老先生,刘老先生虽然对圣祖有些误会,归隐了山林,但心中还是忠于圣祖的。他天纵奇才,智力超群,早就料到圣祖驾崩后朝中必有变故,走遍天下,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一处神奇的桃源宝地,便汇成图纸,献给了圣祖。”

  龙霄这才完全明白了这里的来历,说道:“这里如此隐没,刘老先生也能找到,也真亏了他啦。”

  碧痕道:“不错,后来惠帝用替身躲过了逆贼的追杀,化身为僧人,秘密组织了仍然效忠于自己的臣民及天下间各个行业的能工巧匠共有两万余人,在伪帝登基后三个月到达了这里。惠帝遭到这样的打击,一时心灰意冷,不想再出去,便将出去的路破坏了,这里从此与外界不通音讯,没有了往来。至于这条路是那里,数百年来大家都说得不一样,我爷爷总猜测就是桃花谷的那个飞鸟难渡,猿猴不攀的天神崖,想不到真给他猜中了。”

  她接着又问道:“龙公子,后来那逆贼怎么样了,可有忠于惠帝的大臣起兵诛灭了他?”

  龙霄摇摇头道:“没有,这个燕王自称为成祖皇帝,将明朝江山又传了好多代,后来因为太过腐朽,李自成率天下的农民造反,大家打来打去,反让满清人进了关,天下就这样没了。”

  碧痕秀目一张,道:“满清人进了关,难道中原的皇帝让异族人做了?”

  龙霄苦笑道:“那可不是,还做了不少年,一百多年前才又被咱们汉人推翻,从此就没有皇帝了。”

  碧痕更是诧异道:“没有皇帝,那么百姓去听谁的话,大臣们又去效忠于谁。”

  龙霄道:“这个问题可就太复杂了,我一时半会儿给你说不清,不过现在你该相信我的话了吧。快些放了我,有空我再给你慢慢说。”

  碧痕点点头,不过马上又露出难色道:“龙公子,我自然是相信你的,可是你却不能将自己的来历给别的人解释,我爹他们还是不会放过你。”

  龙霄不解的道:“为什么不能说我的来历,难道是怕别人不肯相信么?”

  碧痕轻摇玉首道:“不是,龙公子,你身上系着一个绝大的秘密,你一说出自己是怎么来的,很快就有人传出去,要是让天煞族的人知道了,只怕你马上就要被他们抓走。”

  龙霄一直听到“天煞族”的名字,早就想提这个问题了,便道:“天煞族到底是些什么人,为什么知道我的来历就会来抓我。”

  碧痕道:“这个我也正想给你说,这儿虽是大明王朝,但却分成三块地界,最大的一块当然就是咱们这里,归惠帝的嫡传后人文德皇帝管辖,而另一块,却是文德皇帝的弟弟威远王爷的封地,明的虽归文德皇帝管,但暗地里却是听调不听宣,自成一国。而第三块地界就是天煞族的领地了……”

  一说起天煞族,碧痕眼中便露出几分惶恐,道:“这个天煞族,听说过去是这里的原始部落,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过着茹毛饮血的日子,咱们的人来了之后,本来是想好好教化他们,谁料这些人太过野蛮无知,伤了咱们许多人,后来惠帝就命手下的一名大将司马锋率人将他们赶到了最西边一块狭窄的土地里。不过这些天煞族人生存的环境虽然变了,人却聪明了不少,他们不停的学习咱们大明朝的精淬,甚至语言文字也完全学了去,整个部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然而残杀野蛮的性子却一点儿没改,一心的想将咱们大明朝的百姓全杀光,重新夺回所有的领土……”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又道:“这些年幸亏有威远王与咱们联手,天煞族一大举进犯,都给挡了回去,不过他们虽屡战屡败,但元气却未伤着,还不时派出人来袭击这些小村子,男的无论老少统统要被杀死,而女的……”说到这里,碧痕的脸红了红,继续道:“女的都给抓到他们的领地里做传宗接代的工具。”

  龙霄愤然道:“这天煞族真是太可恶了,不过他们为何要来抓我?”

  碧痕道:“那条通路本就是天煞族开的,现在他们打不过咱们,便一直想出去借助外面的力量将咱们消灭光,可是听说找了好几百年都没找着这条路,现在要是你说出是从哪里来的,他们一定会想法上去,这些人根本就没有人性,身手又很好,真要是出去了,只怕外面的人一样的要遭殃。”

  龙霄知道她所虑极是,不由一皱眉道:“那怎么办,难不成真要让你们这里的官府把我抓去当天煞族的人处死。”

  碧痕对此也是犯难,想了一阵,才低声道:“你别急,咱们村子前面还有座大山,官府的人要天黑才到,晚上等我给哥哥他们送食物来,自会有法救你,龙公子,对不住,只好先委屈你啦。”

  说到这里,她也不敢久呆,移步离开龙霄道:“哥哥,我瞧这个人不象是天煞族的恶贼,你好好的待他,等我禀过爹爹后再说。”

  言罢从地上收拾起了食篮,轻烟一般的走出了大屋。

  (朱元璋留下遗命铁匣之事,史书皆有祥载,并非作者杜撰)

  

  



  

  龙霄待碧痕走后,见大牛等也不来烦他,便静静思索着碧痕的话,这是个文明滞后的社会,虽然奇异,但却真真实实的存在着。既然她说那天神崖根本无法攀越,但是“高手”又如何上去的?他出去的目的是什么?那山巅上的尸体想来是一名天煞族人,他又是怎么上去的?又是如何死亡的?这一切对他现在来说,都是无法解开的迷团

  屋外的天色渐渐沉暮下来,龙霄已被绳索绑得筋骨生痛,也不知道碧痕想到救他的法子没有,正在焦急间,却见碧痕又走了进来,不过这次除了食篮之外,还多提了一坛子酒来。

  大牛见到妹妹拿来了酒,立刻咧嘴笑了起来迎上去接住道:“好妹子,还是你懂哥哥的心,知道我爱喝爷爷的桂花酒,就给我送来了。”

  碧痕嫣然一笑道:“我还给你多做了些菜,你们大家伙喝上一杯。”

  一名年长点的村民有些犹豫道:“大牛,咱们可是在看守天煞族的人,这喝酒怕是不妥。”

  大牛道:“管他的,这个人用浸过油的麻绳绑得紧紧的,怎么跑得了,何况官府里的人都快来啦,自然会将他带走,好,你不喝,拉倒,站一边去。”

  这三个村民见了好菜好酒,那里还忍得住,全都围在一起吃喝起来。

  碧痕慢慢靠近龙霄,压低声音道:“龙公子,我给爹爹说你不是坏人,但爹爹说什么也不信,我又不能眼睁睁见到你被官府带去砍头,只好在那酒里放了些爷爷的陈年酒母,哥哥他们用不了多久就要喝醉,到时我就放了你,你在这里无亲无故,又到那里去?”

  龙霄也低声道:“我想去应天府找一个人。”碧痕诧异道:“应天府,就是咱们的京城啊,你却那里找人干什么?”

  龙霄道:“我也不清楚,到了再说。”碧痕正要说话,却见那边一个村民道:“这酒……这酒……怎么好烈,我刚喝几口头却晕了。”咣啷一声却是摔倒地上昏睡了过去。

  没多久,另两名村民也相继醉倒,那大牛见状,不由醺红着脸哈哈大笑道:“你们……你们这些人真是……真是没酒量,喝……喝……这么点酒就醉了……话还没说完,自己也摔在了地上。

  碧痕一见哥哥他们醉倒,连忙从袖衫里掏出一把剪刀来,一边割绳一边急急道:“龙公子,我给你准备了一套哥哥平常穿的衣服,你快些换在身上,出了这大屋后一直朝南走,过几个城市,便能到达应天府了。另外我给你准备了些干粮与碎金,你在路上用。”

  她说着这话,绳子已被割开,龙霄挣脱了出来,碧痕便拿着一套蓝色的粗布衣裳与龙霄的那个帆布背包递给他,道:“这是我在爹的房间找到的,东西都在里面了,那柄‘天煞剑’太显眼了,就没给你拿。”她说罢这话,想到龙霄换衣,自己一个姑娘家在这里不方便,急急走得远远的转过身去,脸上却飞满了红霞。

  龙霄将这衣裳穿好,过去站在碧痕面前道:“成了,碧痕姑娘,你瞧我象不象你们这里的人。”

  碧痕打量着他,见这个少年虽穿着粗衣旧裤,但眉宇之间神采流溢,潇洒出尘,又岂是自己所识的这些村中莽夫俗子所能比,不禁心中如小鹿乱撞,轻声道:“象,真象,龙公子,你这么一走,还会回来瞧我么?”

  龙霄点点头,很肯定的道:“那当然,碧痕姑娘,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今后我一定会好好报答你的。”

  碧痕将玉首低垂,声音更小了,道:“我也不要你报答,只要你还记得有我这么个人就行了。”

  龙霄也不去深想,忽然思及一事道:“碧痕姑娘,你这样放了我,你爹他们会不会怪你?”

  碧痕听他出言关心自己,心中不由一甜,抬起头来凝视着他,微笑着道:“没关系的,爹和哥哥平常最疼我的,等你走了,我再和他们好好说一说,不会有事的。”

  龙霄这才放下心来,心想此地不可久留,便学着古人的样子,向碧痕抱拳一揖道:“碧痕姑娘,大恩不言谢,在下就此告辞,咱们后会有期。”

  碧痕自然不知龙霄这一套完全是按电视电影及古典书籍的记载学来的,见他居然有模有样的和自己辞别,不由一愣,更觉其奇异无比,但分别在即,一时想不起说什么,只好道:“龙公子,你一切小心了,记住,千万千万不要说是从外面的尘世来的。”

  龙霄点点头,表示记住了,也不再罗嗦,出屋辨清了方向,快步向南方而去。而碧痕却痴痴的望着他在夜幕中消失的背影,良久,良久。

  龙霄向前走了没一会儿就到了村口,刚要出村,就有一群人拿着兵刃冲了出来,大声喝道:“是谁?是什么人这么晚了还出去?”

  龙霄一时情急生智,也高声道:“我是大牛家二叔的姨妈的侄子的表弟要到邻村去找我二舅的姑妈的兄弟。”

  他说了这话,趁着这些人头脑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忽然跑步冲出了村外,却听得身后那群人一阵喧哗怒骂,却不敢追出村来,似乎怕遭到敌人的埋伏。

  龙霄借着天上朦胧的月色,在崎岖不平的大山里高一脚矮一脚的走着,估计走得离村子远了,这才停下来取下背包,见里面除了自己原有的东西外,还有个小包裹,打开一瞧,是五六张厚厚的饹饼,三个青皮梨,另外还有几枚闪闪发光的物事。

  龙霄一天没吃东西,拿起饹饼便吃,没多时便呑下两张饼,不由有些口干舌燥,便又拿起一个青皮梨啃咬,说也奇怪,这梨瞧来青油油的不起眼,但咬在嘴里却是甘甜凉爽,满口生津,远异于龙霄平常在家里食用的那些梨。

  龙霄暗赞了一声,想到碧痕如此细心,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不禁一阵感激。

  等到腹中再不饥饿,龙霄又去细看那闪闪发光的物事,却是几枚黄澄澄的金子,心想:“这里的人倒挺富裕的,也不知这些金子能买多少东西。”

  他正在想着,山路上灯光闪耀,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龙霄连忙躲在一块大石后探了出头望去,却是一队官差模样的人举着火把快步走了过去,龙霄知道是来抓自己的,不禁暗叫了声“好险”。

  等这些人走开,他不敢耽搁,又迈步向山路上行走,大约走了两个时辰左右,听到这才感到疲倦,在一片树林里歇息下了。

  这一觉直睡到第二天清晨,龙霄被一阵高吭的嘶叫声惊醒,发觉这声音传自树林旁的一个山谷里,便觅音望去,却见到了一付壮丽的景观。

  就在山谷左侧石壁上,有一处瀑布如玉龙飞卷般的倾泄而下,声势之雄,足可动人心魄,又有怒石凌空横击,欲阻其势,水石相搏,瞬间飞珠喷雪,翻卷掣折,腾挪冲击间甚是气势磅礴。

  这瀑布在山凹里形成了一条极大的溪流,向北谷而去。就在这溪流之旁,有两三百头野马在欢快的饮水。这些野马颜色各异,粟色的、白色的、红色的、黄色的,远远望去,便如一朵朵斑斓眩丽的云彩,而不远处的一个山坡上则立着一匹黑马,这黑马瞧来比普通的马匹高了两尺有余,肌健蹄高,没有一丝杂毛,全身便如被浸过油一般黑得发亮,它独自立在坡上不停引颈扬蹄的嘶叫着,整齐柔顺的鬃毛随着山风而舞,显得寂寞而又高傲,山下所有的野马都离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龙霄太喜欢这匹黑马了,尽管他过去很少与马匹接触,但不知怎的竟涌起了想接近这黑马的念头,他决定到山谷下去靠近它。

  下谷的路甚是难行,龙霄拉着杂生的树枝藤葛一点一点的滑了下去,衣裳却被无数的荆棘挂得破烂不堪,足足过了一个时辰才到得谷底。

  所幸那黑马还没走,正在山坡上悠闲的散着步,不时低着头吃些鲜草,然而龙霄还未走近,它就敏锐的察觉到谷中来了陌生人。

  这黑马也不似一般的野马那般害怕生人,它望着龙霄,蓦地发出了一声长嘶。

  只见马群之间一阵骚动,一片嘶声响起,五六十匹雄壮高大的野马轰然奋蹄冲上了山坡,将龙霄团团围住。

  龙霄见这些野马眼中都射出敌视的光芒,不住的刨着蹄,便如是一个个面对入侵者的武士,只待那黑马一声令下,就要挥蹄向自己的身子踏来。

  龙霄知道这些马匹野化未训,真要群起而攻之,实不知如何应对,不禁心中也有些忐忑。

  就在这个危急之时,坡下饮水的马群忽然间发出了惊慌的长嘶,象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一般。

  龙霄掉头望去,只见不知何时山谷外冲入了二十多头体积庞大,形状狰狞的雄狮,四蹄疾动,张着血盆大口,咆哮着向马群凶猛的扑了过去。不一会儿就有七八匹野马惨遭狮吻,血淋淋的倒在了地上。

  只见那黑马发出一声冲天的长嘶,展蹄如风,闪电般的向这些雄狮迎去,而山坡上其它的野马也俱发嘶声,跟随这黑马而去。

  这是大自然间一场罕见的较量。五六十匹高大雄健的野马与二十多头身躯巨大的雄狮混战到了一起,雄狮不时用锋利的剑齿与尖锐的爪子向野马攻击,尾巴用力摆动,直扫得地上草屑乱溅,而野马则不停的用前蹄向雄狮身上踏蹬,但双方力量的对比实是太悬殊了,没一阵就有十多匹英勇的野马浑身是血的负伤倒地。

  然而那黑马真是太勇猛神奇了,只见它每挥出一蹄,便能将一只雄狮踢得打几个滚,痛得在地上乱吼。

  这些雄狮也知道黑马的厉害,不多时便过来七八头将它紧紧围住。其中的一只身躯特别庞大,额头上长着一簇森森的白毛,齿爪如锯,咆哮如雷,似乎是这群雄狮的狮王。

  又厮斗了一阵,那白毛狮王一声怪叫,忽然有两只雄狮腾身而起,在空中伸出白晃晃的利爪,向黑马的右背抓去。

  那黑马一声低鸣,偏过颈去,错蹄欲避,但就在此时那白毛狮王忽然发动了,它巨大的身子一跃而起,血口大张,却是直奔黑马喉咙咬去。

  眼瞧黑马难逃咙破身亡之灾,蓦然之间,旁边蹿起了一道人影,将那白毛狮王牢牢抱住,重重摔在了一边。

  这个人便是龙霄了,他一直在旁边瞧着群马与雄狮相搏,等黑马被几只雄狮围住,不时险情迭现,他对这黑马不知怎的确实有种一见如故的亲切感,见状也一时忘记了自己的安危,就在山坡上拾了一块尖尖的石头,走下山坡,想趁机帮一下这黑马。

  谁知刚走近前,就瞧到白毛狮王向黑马扑去,顿时不加思索,飞身去抱这狮王,若是在平时,以这狮王的一跃之力,龙霄是完全无法将它抱着摔倒在地的,但他身上似乎总有一股莫名其妙的神力,竟和这五六百斤的巨物一齐跌在了一丈开外。

  那白毛狮王一翻身,已将龙霄压在了身下,双爪如刀,已搭在他的双肩,并深深的陷入龙霄的骨肉里。

  龙霄被它抓伤,正痛疼难禁,忽又见这狮王仰天咆哮一声,张着血腥的大嘴一口向龙霄的脑袋上咬来。

  龙霄知道这一口要是咬得实了,自己这颗脑袋非被它活活呑入腹中,情急之下,伸出手去死命的掰住它的大嘴,他身上有着奇异的力量,白毛狮王的一张血口不仅不能闭合,反而给龙霄撑得象要裂开,但它仍然挣扎着想要接近龙霄的脑袋。

  龙霄在它的身下,见它两只狮眼里射出绿油油的凶光,张着的嘴里不时吐着热乎乎的恶臭,胸前不由发闷欲呕,大喝一声,一股热流从丹田直冲而上,双臂奋然一分,竟将这凶恶无比的白毛狮王从嘴到尾,分成两半,鲜血与内脏霎时淋了他一身。

  龙霄也不知自己那来这么大的力,也一时惊得呆了,良久都没有爬起身来。

  其余的雄狮见他杀了白毛狮王,全都狂性大作,二十多头雄师鬣毛飞扬,全都向他狠狠扑来。那黑马见此情景,也嘶叫着赶了过来,双蹄奋扬,已踢飞了两头雄狮。

  龙霄见黑马过来帮他,心中大是高兴,高声呼道:“好啊,黑马兄弟,咱们并肩作战,将这些野兽全部赶走。”黑马竟颇有灵性,立起身子,长嘶一声,象是在对他作答。

  龙霄此时已知自己忽然间变得力大无穷,一见到雄狮扑来,便是奋力挥拳击去,他身上的力量实是太过巨大而奇妙,这些雄狮凡是被他击中,统统无一例外的凌空飞起数丈有余,然后重重摔在地上,筋骨俱断而亡。但他的双臂双拳也被锋利的狮爪抓出了无数血淋淋的深痕。

  又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龙霄已击毙了十二三头凶猛的雄狮,余下的终于胆怯了,纷纷畏缩着在他身边不敢上前。隔了一阵,也不知是那一只带的头,忽地掉头向山谷外奔逃而去。

  龙霄见到雄狮全数逃走,这才常常的松了一口气,但拳臂上伤口却巨痛起来,血也流个不停,两个衣袖烂成了一缕缕的破布条。

  那黑马眼中流露出了柔和之色,踏踏的过来用头在龙霄身上蹭了几下,发出了“哧哧”的低鸣,过了一会儿,骤然回身扬蹄向山坡上疾奔而去。

  龙霄正不知它要干什么,却又见到它风驰电闪的跑回来,嘴里却衔着几枚红色的如小枣般野果。

  龙霄见黑马不停的对着自己点着头,明白是要他将这野果服下,便从它嘴里取了下来,放入唇齿间咀嚼,只觉甚是苦涩。

  但奇怪的是,他吃了这几枚野果没多久,身上所有的伤口渐渐都没那么痛了,鲜血也不再流了。

  龙霄放眼望去,见许多负伤的野马此时纷纷的向山坡奔去,明白这些野果平时一定是它们疗伤的药剂,不仅暗赞这些马儿聪明得紧。

  龙霄有些累了,便在山坡上休息了一阵,那曾经骄傲得如国王一般的黑马却乖乖的举蹄踱过来在他身旁屈蹄躺下,神态间甚是亲热。

  龙霄摸着它的鬃毛,只觉柔滑得如世上最好的绸缎似的,不由道:“马儿,马儿,你可是我所见到的最帅最酷的马了,咱们交个朋友吧。”

  那黑马仍然发出低嘶偏着头望着他,也不知听懂了没有。

  龙霄道:“对了,等下次见了面,我还叫不出你的名字,这样吧,我给你取个名字。”他想了好一阵,才又对它道:“行了,你今后就叫黑煞吧,虽然与天煞那些坏蛋有些相仿,不过倒也挺酷的,叫起来也顺口。”

  一时怕它听不明白,龙霄又对着它尖尖的耳朵叫了数十声“黑煞,黑煞”这才停下。

  眼见时间不早,龙霄站起身来,对它道:“黑煞,咱们可要再会了,下次见面,你可不要不认得我。”说着又拍了拍它有脖子,便举步离开,又向刚才下来的山路上爬去。

  好容易爬上旧路,龙霄不紧不慢的走着,回想起适才与那些令人生畏的雄狮的一场搏斗,他又记忆起那日和“高手”在一起时,曾经被他一掌击昏去,接下来做了不少的恶梦,当时还感到甚是难受。心中已隐隐猜到是昏迷后,高手在自己身上施了什么手段,让他一下子有了无比的神力,而这神力,在跳下悬崖掉入深潭时就救了他的性命。

  他正低头想着,忽听到背后一声熟悉的嘶鸣,回过头去,却见到一道黑色的闪电掠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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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黑色闪电瞬间便到了龙霄的身边,正是山谷下的那黑煞,真不知道它是怎样爬上山来的。

  黑煞在龙霄身前停下,不时的向他点着头,眼神中流露出依依不舍之情。龙霄见些情景,顿时冒起一个念头,对它道:“黑煞,黑煞,你是不是舍不得我,想跟我去瞧瞧外面的世界。不过你这马王可暂时做不成了。”

  那黑煞竟如通人性似的,又点了点头,龙霄不由大喜道:“好啊,只可惜我不会骑马,你身上也没有马鞍什么的,咱们兄弟俩只好一起走路了,不过你不要嫌我走得太慢。”

  黑煞一声长嘶,忽然四蹄一曲,蹲在了地上,不住的偏着头向龙霄低鸣,象是示意他骑到自己的背上去。

  龙霄先是犹豫了一下,但很快就跨了上去,牢牢的抱住了它的脖子,黑煞见他坐得稳了,蓦然间立了起来,迈开步子,在山路上小跑起来。

  这马果然神奇,山路虽然甚是崎岖起伏,龙霄又不会骑马,但在黑煞的背上却感到非常的平稳,如在平地上行走一般。

  龙霄坐在马身,见到山路旁的树木一株株的快速向身后闪去,真是心旷神怡,无比的轻松,扬着嗓门就在山间一阵乱吼乱唱,那黑煞似乎也被他的情绪感染,不停的放声嘶鸣着,一时之间,沉寂清幽的山间变得热闹十分。

  放歌之间,很快的就翻过了这座大山。等到山势缓了下来,已到了平原地带,黑煞的速度已越来越快,龙霄耳旁已是风声呼啸,他已开始习惯了马背,纵是没有马鞍,也是坐得稳稳当当。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便见到一片片绿油油的庄稼地,走了一会,却不见一个农民种地。

  龙霄心中正自纳闷,刚转过一个弯,便远远的见到前方有一个不小的村庄,令人震惊的是,村庄上空正笼罩着一片黑烟,似乎正在被人焚烧。

  龙霄在马背上一夹腿,大声道:“黑煞,咱们快过去瞧瞧。”黑煞已与他有了默契,四蹄展动,如离弦之箭,直向前冲去。

  片刻间便到了村口,所见的是一付残破不堪的情景,这是个约有三四百间房屋组成的村庄,但整个村子己没有了一间完整的屋子,全都被大火烧得只剩下些焦黑的空架,还在不停的向上冒着黑烟,没有人声,没有狗吠,有的只是一片死寂,可怕的死寂。

  龙霄慢慢走入了村庄,里面的情景却是从来没见到过的,甚至是做梦也想不到,更是他一生永远不会忘记的。

  在村庄里的道路上,横七竖八的堆满了尸体,而这些尸体的脸上都现着非常痛苦的表情,死状十分的悲惨,不是被开膛剖肚,便是四肢不全,整个地上到处是淌血的内脏,残缺的手臂、大腿之类,血流如河,触目所及,见不到一处干净的地方。

  龙霄见地上这些尸体基本上都是男村民,其中也有些白发苍苍的老年妇女,再仔细瞧下去,眼睛霎时便红了起来,心中愤怒得直欲发狂。这是怎样的惨绝人寰啊,许多的男孩,甚至包括才几个月大的婴儿,都被人残忍的杀害了,便如是让人是在当做一条猫,一棵菜般的砍杀了,其惨之状,让人不忍目睹,悲泪欲流。他大约估计了一下,这村头到村尾,从老到少,至少有上千人遇害。

  龙霄的身子仿佛就要炸开一般,他颤抖着,血红着眼,从黑煞身上跳了下来,在地上拣了一柄村民用来防卫的钢刀,一边发疯似的在村子里乱跑,一边狂呼道:“是谁,是那些畜生王八蛋狗日的干的,站出来,有种的就站出来……”他的声音在寂灭空旷的村庄里远远传出,却没有人回答。

  正在此时,龙霄听到了一声轻微的呻吟,他觅声寻去,见数尺远的地方重叠的压着几具尸体,而最下面的一具的手指还在微微的颤动。

  他连忙奔了过去,将上面几具尸体拉开,露出下面的那人来,却是个满面皱纹,皓发银首的老者,他胸口已被人用利刃刺穿了一个洞,浑身是血,眼见也不得活了。

  龙霄将他抱在怀里,眼中含着泪花,高声呼道:“老人家,老人家,你醒醒啊,出了什么事了?”

  那老者并没有睁开眼睛,只用微弱的声音断断续续的道:“是……是天煞……族,请转告……转告……圣上,他们……根本……不是人,千万……千万……不要再……再对……他们……仁慈……仁慈……”说着将头一偏,已死了过去。

  龙霄慢慢的将老者犹自圆睁的眼合了拢去,默默的站了起来,心中的悲愤已无法再表说,在他的心中,本来是最恨周思廉他们几人,但这种仇恨和如今这种情景比起来已经完全微不足道了,天煞族的名字便如一把尖刀插入了龙霄的心肝里,是那么的痛,那么的滴着血,生平第一次的激发了龙霄想要杀人的欲望,他没有再狂呼,也没有再起誓,因为这一切都没有必要了,只要他在这里一天,只要他有能力,那他就会为这些村民讨还这笔血帐,绝不会退缩。

  村子里上千具的尸体,龙霄完全没有办法埋葬,但他却仍然舍不得离开,这些人今天早上还是活生生,现在却血淋淋的躺在地上,为什么这个世上永远有战争与厮杀,即使在这个世外桃源也不能幸免。难道人真是与野兽没有分别么,为了自己的利益与私心,就可以无情的毁灭别人的生命么。

  正这此时,村外忽然蹄声雷动,喧声震天,数百名手持刀枪的铁甲的骑兵轰然间冲进村子,有人高声道:“咱们来晚了,前山村已遭到天煞族那些恶贼的毒手。”

  当先的一名将官,满脸胡须,披着金甲燕翎,手提一柄宣花斧,一眼就瞧见了站在村子中间的龙霄,大声喝道:“前面的是什么人,可和此处的血案有甚关系?”

  龙霄见官兵来了,自会处理村民们的尸首,也不愿惹麻烦,疾快的跳上黑煞,紧紧抱住它有脖子,一夹腿道:“黑煞,咱们快快冲出去。”

  却闻得黑煞一声嘶鸣,前面这些骑兵跨下的战马一阵骚动,没一会儿竟让出一条路来,黑煞如风驰电闪般的从中间穿了过去。

  那领头的将官在后面大声呼道:“这是敌人的奸细,快放箭射他下来。”龙霄只听得一阵“嗖嗖”的引箭之声,官兵的箭如雨点般的射了过来,但黑煞的速度何等奇快,还未等到那些箭飞来,早就跑出了射程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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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霄骑着黑煞走得很远了,村庄里发生的事还在震憾着他,心中仍然还在流着血,这更加剧了他想变得强大的决心,有了超越别人的力量,有了可以主宰道义与公理的力量,他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可以让更多的人快快乐乐的活着。

  在这一瞬间,龙霄已将张来福的无情背叛、雪儿的忘恩负义抛之于脑后,善良与正义,热血与铁胆,毕竟是他生命的本质。

  在一望无垠的原野里飞驰两个时辰之后,龙霄已开始惊异起这个神秘美丽的桃花源的广阔来,以他对地理的了解,这里应该是中国与几个临国的交界之处,心中一直有个疑窦,如碧痕所说,要到这大明的京师应天府,其间还要穿越几个城市,那么整个桃花源的大小绝对是超乎他想像的,而这么大的一块地方,在当今的卫星、飞机等数不清的现代科技的眼皮下竟没被发觉,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甚至可以说这个机率几乎是等于零,可六百年来,这个所谓的大明王朝却真的做到了,离奇的做到了。

  龙霄是个善于思考的少年,他在否定了几种可能之后,终于肯定了唯一的一种可能。就在这里的上空存在着一个类似百慕大三角一样超级磁场,或者是另一类现代科学不能探测到的物质,才能让这里幸运的隐世数百年之久,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他掉下崖后,身上带的两个指南针都莫名其妙的坏掉了的原因。

  想明白了这一点,龙霄心中更加坦然,先前的神秘感消淡了许多,这是个真实的社会,除了文明有些滞后,一切都是现实的,他必须习惯与适应这种落后的文明,他必须好好的来做一个――古代人。

  正想着,已进入一条青石铺就的大道之中,道路上马车竞驰,人物渐稠,热闹了起来。

  龙霄见路人们见到自己,都流露出一种异样的神色,知道自己一身破烂,留着一头与明朝人格格不入的短发,又骑着一匹高大神骏的无鞍黑马,显得一定是不伦不类,心中暗笑,也不去管他们,径直向前飞驰着。那些人见到黑煞的脚程,有识得货,都不禁大声喝起采来。

  不多时便到了一个城市,龙霄见高大宽厚的城门上写着“广州”的字样,想着碧痕的话,知道这里的城市都是以过去明朝的大城市命的名,也不觉得奇怪,纵马而入。

  进得城来,却见市井喧闹,人烟辏集,车马交驰,商铺如林,行人如织,其繁华之景,绝不输于外面的大城市。龙霄首先想的是:“当年惠帝带了两万多人进来,过了六百年,生子传孙,开枝散叶,想来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国策,这人口自然是不少了,不过这里还算大,居住倒也没有问题,但不知粮食够不够吃,有没有天灾什么的。”

  思索着不觉到了一个两层高的临街酒楼,上面老大一个金字挂匾,“品雅居”三个字写得绵里裹铁,行云流水。

  这些天来,龙霄肚子里的油水早就干了,口中又清又淡,闻到酒楼里飘来的菜香味,忍不住极其可怜的使劲呑着口水,想到碧痕给自己的那几枚金币,心中就有了几分底气。跳下了黑煞,向店门走去。

  店门口站着一个笑容可掬的迎客伙计,一眼见到龙霄这付破烂怪异的样子,向上翘着的嘴角就拉了下来,生硬的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龙霄一见他的眼神,心中便道:“这势利眼真是天下流行,外国、中国、现代、古代,都是一般。”

  他实在讨厌这种人,再加上有那金币做靠山,便大摇大摆的道:“大爷听说你们酒楼的菜做得不错,赏脸来尝尝,还不安排个好座位。”

  那伙计听他口气托大,真是一付大爷的气派,又瞥见他身后的黑煞,倒也识得绝非凡品,怀疑是自己瞧走了眼,那笑容顿时又如魔术般的变了出来,点头哈腰的道:“是,是,还是大爷您的眼光好,咱们这里的东西,不是我吹,除了京城,没地方做得出来。”说着招呼另一名伙计来带黑煞去后院好草好料的喂着。

  那伙计来牵黑煞,却见没有缰绳可执,心中暗地称怪,无意中出手想去摸黑煞的鬓毛,黑煞忽的发出一声巨大的嘶叫,骇得这伙计一时屁滚尿流,脚下一软,坐在了地上。

  龙霄见状,连忙搂住黑煞的脖子对它好一阵宽慰与比划,黑煞极通灵性,终于肯跟着那伙计到后院而去,只是再也没人敢去摸它一下了。

  一边带着龙霄上到二楼临街的一间雅间坐下,笑道:“大爷,不知来些什么?”

  龙霄心想不能让此人的狗眼看低,但又不知该点什么菜,只好道:“把你们这里最好的菜拿两样上来。”伙计连连称是,又道:“不知大爷您要不要喝点好酒。”

  龙霄也想尝尝古代酒的滋味,便点点着道:“就来几两吧。“伙计一愣,道:”我们这里最少也是一斤一壶,客官,你喝不完可以带走。”

  龙霄摆摆手不耐烦的道:“少罗嗦,快去叫菜就是。”那伙计风风火火的去了。

  没多时,另一名伙计便端来三道香气四溢的菜肴,和一壶白瓷酒,道:“客官,这酒是本店的陈年花雕,这三道菜珍珠鸡脯、红焖牛腩、七巧鸭舌给您老下酒。”

  龙霄等伙计一走,当真是出箸如风,将几道菜都尝了一遍,只觉入口鲜香,回味无穷,不禁心中暗赞这里的人烹饪功夫还真不错,又从那壶中倒了一杯酒来,刚一沾唇,便感到清香扑鼻,喝入腹中,却无多大的酒性。

  龙霄此时这才明白,过去那些古典书籍所描述的饮酒高手,动不动就要抱着坛子喝,其实也并非完全虚构,以这酒的浓度,让现代那些啤酒大赛的得奖者来,未必就输给了他们。

  等到酒足饭饱,龙霄打着嗝慢慢站起,走到外间的柜台,见一个穿着圆领金钱绸服的胖掌柜坐在里面,掏出一枚金币道:“掌柜,算帐。”

  他见碧痕给自己的这枚金币少说也要接近一两,便等着那胖掌柜找补。

  谁知那胖掌柜拿起那枚金币也呆呆的望着他,两人大眼瞪小眼的瞧了一会儿,那掌柜才用算盘“噼噼啪啪”打了几下道:“客官,承惠四枚官金。”

  龙霄这一惊真是非同小可,大声的道:“什么,这顿饭要四枚金币,你这是黑店啊。”

  胖掌柜站起身,皮笑肉不笑的道:“客官,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本店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你吃的都是本店的招牌菜,骑来的马也用好料喂过了,四枚官金,可不算贵啊,不信你问本店这些老顾客。“

  龙霄环视左右,见旁边的食客都对自己露出不屑的神色,知道掌柜并没说假,但实在想不到金子在这里如此的不值钱,忍不住道:“那用银子,这一顿要多少钱。”

  胖掌柜怪笑着瞧着他道:“客官,你这是开玩笑了,这银子只听说过去的老前辈是用过的,但我们这里只有金矿,那来的银矿,这银子,古董店倒是能见到。”

  龙霄听到这么回事,一时差点晕倒,早知道这点金子买不到多少东西,他就随便点两个菜解解馋,这下可好,到应天府一路上的盘缠都成了问题。

  他掏出碧痕给的金币,正好还剩了一枚,龙霄无奈的道:“这枚金币还能买点什么干粮,我路上吃。”

  掌柜干笑道:“好罢,既然客官手紧,我就给你包二十个馒头带走,另外还加送你五个,想来无论到何处也够吃了。”

  龙霄不想在此久留,等到掌柜叫一名伙计送来老大一包馒头,一把拿起便走,刚出店门,就有人牵来了黑煞,龙霄跃上马,绝尘而去。

  一路匆匆,龙霄这才深深体会到这隐世的大明朝实是大得惊人,而且人口居住也十分的密集,村庄与村庄之间距离常常不过两箭之地,远和碧痕他们村有异。而且这里的女孩子也许是水土与习俗的关系,纵是村姑山妹,也多长得白晢妩媚,身姿如柳,眉目之间藏着羞涩与娇柔,和现代的女孩子的那种自信与大方是大有不同的,不过倒也惹得男子更增怜惜之心。

  龙霄这眼中虽是秀色可餐,肚子里却吃足了苦头,馒头吃了两天,便令他难以下咽,晚上也只好在树林旁,岩洞里歇息,饱受了些风霜之扰。

  闲话少说,一路过了苏州、杭州、湖州,都是些人头簇动,商贾云集的繁盛之地,到了第五日清晨,大道愈加平坦宽阔,车马愈加穿梭不息,不时更有铁甲金盔的官兵在道路上往回巡逻,龙霄知道,是应天府到了,是这大明朝的京师到了。

  



  

  龙霄来到城门,见这城建得高峻地险,堑阔濠深,十分的巍峨壮观,城楼上用金子铸成三个宏正苍劲的大字“应天府”,龙霄读过史书,知道应天府其实就是现在的南京,只是从没有去过。

  还好这应天府的城门并没有人检查什么路引之类的古代身份凭证,城门外倒是站着两队官兵警惕的瞧着城门内外熙熙攘攘的人流进出。

  龙霄担心自己这付落魄兼奇异形象遭到官兵的盘问来历,要是那样,解释起来,只怕要将二十五个馒头的功力全消耗光,甚至还免不了牢狱之灾,便一直远远呆在城门外,好容易瞧到两辆大型马车交道而驰,城门人流涌塞,引起了一片纷乱,连忙骑着黑煞,埋着头混了进去。

  进入应天城,又是一番景象,只见是楼台鳞次,朱门栉比,千门万户,金翠交辉。其三市六街间的商铺,皆是人来人往,不时可听见秦楼楚馆的莺莺娇啭,及赌坊内呼卢摇骰之声,大街上男女人物穿着的衣裳饰品也比别处鲜亮华贵了许多。

  龙霄那里看到过这般热闹的情形,只觉电视电影所模拟的场景也及不上此处的百分之一,他这里站站,那里瞧瞧,每一样都感到新奇无比。

  过了好几个时辰,龙霄才想起要找司马琴,但整个京城瞧来不下二三十万人,人海茫茫,名字数不胜数,要凭一个人名找人,只怕要比登天还难。

  龙霄见路边正好有个凉茶摊,有个五六十岁的白发老者正在有气无力的吆喝着生意,便走过去准备问话。

  那老者见到龙霄走了过去,以为来了客人,热情的道:“小哥,是不是要碗凉茶解渴。”

  龙霄虽然也有些渴了,想到自己身无分文,心中实在惭愧无比,只好抿了抿唇,摇了摇头,这老者阅历甚深,从神态中一眼瞧穿了他的尴尬,仍是笑呵呵的道:“小哥,出门在外,谁没有过难处,来,这碗苶,小老儿请你喝了,不收你钱。”说着将一碗凉茶递了过来。

  龙霄接过茶,一渴而尽,只觉透爽之极,一边将碗递回给老者,一边感激的学着古人的口吻道:“敢问老丈高姓大名,一茶之德,小子真不知何以为报。”

  那老者哈哈大笑道:“什么高不高,低不低的,叫我声张老头便是,这一碗凉茶值得什么,还劳小哥牵挂。”

  张老头说着仔细端详了龙霄一番道:“瞧小哥不象是本地人,莫非是来京城投亲的。”

  龙霄听他来问,正好道:“是啊,我是来这里找一名叫司马琴的姑娘。”

  他这话一出,张老头却愣了一愣,再次打量了龙霄几眼道:“司马琴,莫非是忠勇大将军家的小姐?”

  龙霄想不到这司马琴竟如此出名,也怪不得“高手”不跟他说具体的地址,大喜过望的道:“想来就是她啦,请问她家怎么走?”

  张老儿这时态度更加和蔼,笑着道:“原来你是琴姑娘家的亲威,小老儿这杯茶可是请对了。”

  龙霄奇道:“怎么请对了?”张老儿诧异的道:“琴姑娘的侠名全国皆知,你们是亲威,难道还不知道她的事迹么?”

  龙霄忙道:“我们是远房亲威,我家又住得非常偏僻,从我父亲起,与他们早就不通音讯很多年了。不过,你倒是说说,这琴姑娘怎会这么有名气。”

  张老儿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我就奇怪大将军府的亲威怎么弄成你这样儿哩,好,我反正闲着,就给你讲讲琴姑娘的事。你先坐下来。”

  这张老儿正闷得无聊,见龙霄在一根木凳上坐了下来,便清清了嗓门道:“六百年前,第一代忠勇大将军奉惠帝爷之名,带着咱们的先祖打败了天煞族,辛辛苦苦建立了这片基业。”

  龙霄想起碧痕也讲过这事,便道:“这第一代忠勇大将军是不是叫司马峰。”

  张老儿一拍脑瓜道:“瞧我老糊涂了,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自然是知道了。咱们就说说这一代的忠勇大将军,也就是琴姑娘的父亲司马轻鸥吧。”

  他顿了顿道:“说起这位司马大将军,可是我大明朝的第一条好汉,文韬武略,武功高绝,每次带领着大明官兵与天煞族的人作战都是凯旋而归,咱们老百姓可是敬他有如天神一般,可是……”

  他说到这里神情黯淡了下来,叹息一声道:“可惜天妒英才,就在三年前,这位司马大将军却在一夜之间离奇的失踪了,记得消息传出,当时真是朝野震惊,官兵与百姓全都竭尽全力的寻找着他的下落,可是司马大将军却如在世上灰飞烟灭般的毫无音讯可得,有的说是让天煞族的人下毒手暗害了,有的说是在外面遇到了意外,总之是乱七八糟的众说纷纭。”

  张老头喝了口水又道:“没过多久,天煞族就开始大举进犯我大明朝,幸亏是威远王爷英明神武,率人击败了他们,才保住了大明的江山与百姓。”

  见龙霄正全神贯注的听着,张老儿露出了赞叹之色道:“提起这位琴姑娘,可是没得说,人人都要翘出大姆指叫一声好,模样长得是天仙下凡似的,武功一流,心肠又好,常常帮助穷人,管理起大将军府偌大的一个家业来,也是井井有条,不出半点差错,只是自从司马大将军失踪之后,听说脸上就没露过笑容,大家都称她叫做‘冷面观音’。”

  龙霄想起“高手”平常发狂时,总是“琴儿,琴儿”的乱叫,现在又叫自己给她带去那个黄金戒指,心中早猜到他就是失踪了的司马轻鸥,但是此人怎么会莫名其妙的跑到外面的世界来的,如何残疾,而神智又是半疯半醒的,实在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了。

  龙霄清楚了一切,心道:“这位司马姑娘一定急于知道父亲的下落,我可要快些去她府上报个信才是。”

  说着站起身来道:“张大爷,请问大将军府怎么走?”

  张老儿闻他挺有礼数,心中也是高兴,道:“你一直顺着这街走,过了南市,然后再向左连续拐两次,便可以见到一幢威武宽阔的大宅,门外有官兵站着,上面是当年惠帝爷亲手写的‘世代忠勇’这几个字,你就叫人通报罢,也不知琴姑娘还知不知道有你这门亲威。”

  龙霄谢了张老儿,又跃上黑煞,离别时想到一事道:“张大爷,我还想问问你,咱们大明朝到底有多少人口啊。”

  张老儿想了想道:“这些年来大明朝风调雨顺,人丁兴旺,记得十年前朝庭曾张榜公布过说是大明朝共有一百伍万户,八百多万人,咱们这边有五百多万,威远王爷的领地有三百来万,这些年可能又有些增长了。”

  龙霄吃了一惊,舌头一伸,差点要收不回去,原来他曾见过史书记载,刘备在蜀地称帝时也不过二十万户,九十余万人,想不到在这里,当年的二万多人经过了六百多年竟变成了近千万人,这人类的繁殖能力不可低估,国家实行计划生育还真有一定的道理。

  照着张老儿的话,龙霄骑着黑煞,没多久便瞧到了挂着“世代忠勇”这四个字的府弟,果然是威严宽大,气派非常。

  龙霄刚一跳下马,就有一名尖嘴猴腮,留着几缕稀疏的山羊胡子,门官模样的人走下大将军府的台阶,大声喝道:“你是什么人,大将军府前不准闲杂人等逗留,快些走开。”

  龙霄笑着道:“大爷,我不是闲杂人等,我是大将军家的远房亲威,是来投亲的。”

  见到那门官眼中大是不信,便又道:“你叫大小姐出来就知道了。”

  那门官问道:“你是那里的人,叫什么名字。”龙霄便胡诌道:“小人叫龙霄,是广州桃花村的人。”

  那门官闻了他的话,顿时哈哈大笑起来道:“我家从曾祖起,便在大将军府做门官,那里听说司马家在广州还有亲威,小子,是不是你听说咱们大小姐心慈手宽,想来骗些钱财啊,告诉你,快些滚蛋,否则马上叫人把你抓起来。”

  龙霄被人说成是骗子,心中又怒又气,道:“我不跟你罗嗦,快叫你们大小姐出来,她自然会明白了。”

  门官又笑道:“你这小子还真会挑时候,大小姐出去都一个月了,怎么出来,就是在家,你小子也只有倒霉的命,快滚,快滚。”

  龙霄听见司马琴不在,心中暗暗叫苦,也不想与门官多辩,转身骑上黑煞便走。

  走了一阵,肚子就叫唤起主人来,他不禁又把那门官一阵暗骂:“这狗头小官,真是刻薄,一点不懂待客之道,不管我是不是大将军家的远房亲威,总要管一顿饭罢,瞧这么大的一个家业,也不会将它吃垮啊。”

  他边走边骂,心中一道阴影却越来越黑,他如今是一穷二白,要怎么在这繁华的京城支撑到司马琴回来,郁闷,龙霄一时真是郁闷无比。

  



  

  龙霄走在热闹的大街上,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在这里挣钱。

  其一,学习古代大侠的杀富济贫,抢上一两家为富不仁的商人,然后从中留下一点点,作为这段时间的生活费,但是,这里的商人倒不少,但那瞧得出来谁是奸商,再加上自己虽有莫名其妙的神力,但拳术剑法之类的却是一窍不通,说不定对方还会钻出个护院武师之类将自己狠狠揍上一顿,这一条想来行不通。

  其二,学习古代英雄落魄的样子,不是说秦叔宝卖过黄骠马么,黑煞如此神骏,倒是能卖个好价钱,但他与黑煞朝夕相处,人马之间早如兄弟一样,而且黑煞甘愿舍弃群马之王的荣华富贵,来跟着自己饱受风霜之苦,要是这样将它出卖了,岂不是太没义气。还听说韩信曾经乞食过漂母,但他左瞧右瞧,这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虽多,却无一人有漂母的慈祥与好心,而且要他沿街而乞,那是打死也做不到。

  其三,既秉承了古人伍子胥吹箫于吴门的遗风,又发扬了现代学生勤工俭学的新气,那就是利用本身条件打工或卖艺,但龙霄又没脸去这里的酒楼去自荐做洗碗抹桌之类的小工,唯一的一条路便是卖艺了,别忘了,他的歌喉可是一流的。

  龙霄打定主意,决定找一处热市所在地唱上几段现代歌曲,这可是开创时代先风的事,料来必是观众如云,掌声如潮,说不定马上还会被人邀请到秦楼楚馆类的娱乐场所登台献艺。

  他幻想着凭着自己的歌喉,再加上现代时尚的歌曲,在这时一日成名的情景,不觉呵呵的自笑起来。

  龙霄说干就干,没多久就在一片热市中找到一块空地,又在地上寻到一个破碗做盛钱所用,然后学着江湖艺人的架子,扬着嗓门高声喝道:“列位看官,走过跑过,千万不要错过,小子路过贵地,盘缠告尽,不得不请诸位江湖救急了,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小子这里就多谢了。”

  他说完这话,四周果然密密麻麻的围了一群人过来,龙霄见状大喜,放开嗓门就开始唱了起来,他先唱的是刘德华比较大气磅礴的《中国人》,一曲唱罢,只见观众皆是面面相觑,无一人喝采,跟着就散去了一半的人。他想是不是歌路不对,便又唱了一曲比较缠绵一点的《暗香》,谁知歌一喝完,又见观众都纷纷摇头,渐渐散去了大半。他心急之下,又变歌路,唱了一曲周杰伦的《双截棍》,怎料刚唱到“我喜欢双截棍,哼哼哈嘿”,所有的观众便霎时不见了,只有一个垂着髫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个青梨,蹦蹦跳跳的跑过来到递给他道:“哥哥,哥哥,你唱了许久,渴了没有,这个梨送给你吃。”

  龙霄摸了摸这小女孩的头,手中紧紧的拿着这个梨,感动得差点要流出泪来,这毕竟是他忙了半天得到的唯一酬劳啊。

  就这样,龙霄在大明朝的处女秀就以失败告终,他忽然瞥到自己这一身破烂的衣裳,顿时恍然大悟,想道:“人家歌星什么的都是讲究的包装,歌唱得再烂,只要服装时髦,照样能红,我这样的一付行头,怎么来引领时尚,开辟流行,失败,真是失败。”

  就在他身心疲惫的转身之时,却见到一名又矮又瘦穿着青衫的中年男子在那里不停的摸着黑煞,他此时正没好气,不禁一个箭步冲上去把他的手拉开道:“干什么,想偷马啊,当心我揍你。”

  那人见到龙霄的神情,不仅嘻嘻笑道:“小伙子,不是我说你,你的声音真的令人不敢恭维,唱歌象说话似的,那里有歌曲的韵味。”说着嘴里还哼了几声,龙霄一听,却是那些伊伊呀呀的戏文,心中也不想理会他,跃上黑煞,就准备先去找一个能够遮风挡雨的地方暂且安生。

  那人却一下拦在他的面前道:“小伙子,我问你,是不是没钱了,要是真的,我倒可以给你指一条挣大钱的路子。”

  龙霄听他这么一说,犹如是黑暗的夜里出现了一盏明灯,眼中发出光来,道:“什么路子,快说,快说。”

  那人仍笑着道:“说出来倒没什么,只不过你真的得到了这钱,是不是也给在下一点跑腿的费用。”

  龙霄那里有不愿意的,大声道:“好,你要多少,尽管说。”

  那人道:“在下也不敢多要,只要你能将这钱得到手,就拿一成给我就行了。”

  龙霄此时正在走投无路之间,见有人肯提供挣钱的信息,心中还觉得这一成实在是给得少了,不禁道:“这一成么……这一成么……”

  那人以为龙霄嫌自己要得多了,忙不迭道:“好了,半成也行,太少了可不成了。”

  龙霄听他这么一说,反而引起了好奇心,问道:“到底怎么个挣钱,你倒是先给我说清楚,伤天害理的事我可不做。”

  那人哈哈笑道:“在下也是大明朝的良善百姓,姓王,有个绰号叫满城钻,只爱四处打听些挣钱的消息,怎会让你去做犯官的事。既是这样,我便给你说了罢,只因咱们京城每两年都要举行一次全国官员百姓皆可参加的马王大赛,奖金可是不菲,如今是最后一天报名参赛了,在下瞧你跨下这匹马似乎还不错,便想给你带个路去报名试上一试,马王那是一定得不到的,不过侥幸得了马探花,马解元之类的,那也有不少的钱。”

  龙霄一听不由大喜,心想黑煞本就是马中之王,这次参赛,不过是实至名归,谁也争不过它。忙道:“那好,你就前面带路,咱们快去报名,不过不知道要不要报名费什么的,我可没有。”

  那满城钻望着黑煞,担心的道:“报名费倒是不用,而且每天报名的人都要经过初赛,进了初赛,就可以享用官府提供的免费食宿,不过我说小伙子,你这马既不打蹄,又无马鞍、缰绳之类,能不能进初赛还是个问题。”

  龙霄听说的免费食宿,眉开脸笑道:“这个你就别管了,只等着分钱便是。”

  满城钻也是无奈,心想自己反正也不用花一粒钱,就点点头道:“那好,你就跟着我来吧。”

  龙霄跟着他向东穿了七八条街,渐渐的房屋开始稀疏起来,没多久便瞧见前面出现了一片广阔的马场,马场上马嘶人喧,热闹非凡。龙霄大约数了数,场上大约有三四百匹马,一匹匹长得都是骠肥体壮,神采飞扬。

  走进马场,刚巧一名衙差挂出来一个告示,上写着“报名己止,后年再来”的字样,龙霄不由捶胸大叹自己实在是霉得可上排行榜了,眼见着一个发财的机会,转眼又没了。

  满城钻却是胸有成竹的道:“小伙子,别急,我自有办法。”说着向一名小官模样的人走了过去,两个嘀嘀咕咕的说了一阵,满城钻手里就拿着一个号码布过来道:“你报名的官我早认识,不过你真要得了名次,还要分半成奖金给他。”

  龙霄见自己已排到了一万零伍号,点点头,心想:“只要让我报名,分九成也行,反正我只要点钱等到司马琴回府,多了也没什么用。”

  正在马上想着,只听到场内有人大声喊道:“诸位选手注意了,本次马王大赛最后一天的初赛开始啦。”

  霎时之间,场上骏马长嘶,蹄声雷动

  

  



  

  比赛正式开始,其规则是将一天中报名的马分成十组,然后在这十组中取第一名,再比赛一次,由最后的冠军进入决赛,也就是说每天数百名参赛选手中,就只有唯一的人可以进后面的比赛,这样的赛事真是又苛刻又残酷。

  龙霄反正被分在最后一组,就很悠闲的骑在马上在后面观看比赛,只瞧了一会儿,他心中就有了底,其实没有对比,龙霄对黑煞的脚程也并不是很了解,而现在瞧到这些所谓的骏马,奔跑的速度比起黑煞来,实在差得太远了。

  大约两个时辰后,只听场上报着参赛的号数,该是龙霄与黑煞上场的时候到了。

  龙霄夹了夹黑煞的马背,慢慢的踱入场中,其他的骑手见到龙霄落魄的模样,以及黑煞光溜溜的身躯,全都露出了蔑视嘲笑之色,有的道:“瞧这小子如此破烂,是不是在那里偷了一匹马来参赛,也想来得奖金么。”“哈哈,这真是我大明朝马王大赛自举办以来,最简陋的马与最穷的骑士。”“嘿嘿,这小子要是也能过得了初赛,老子出门就当兔子去。”

  龙霄毫不理会旁人的嘲弄讥讽,拍了拍黑煞的头道:“黑煞啊黑煞,等下子一听到号令,我就紧紧抱住你的脖子,你使劲的跑,让这里所有瞧不起咱们的人看看。“

  但是,黑煞一出现在场上,奇异的事发生了,本来还各自发着嘶声的数百匹骏马一下子变得鸦雀无声,眼中都现着无比畏惧的神色,凡是离它近一点的,全都缩蹄后退,任马上的骑士如何鞭打怒骂,皆是毫无效果。

  如此而来,场上马匹的起跑线上就只剩下了龙霄一人,其余的马根本不敢上前一步。龙霄曾在山谷内瞧到过黑煞的威风,心中立刻有了数,只是没想到黑煞的王者之风并非只限于一群马一域地,便如天下间所有的马都敬着它怕着它一般。

  那监赛官向各个骑士招呼了几声,见还是无法聚拢并排而站,不禁暗暗称怪,见时候不早了,只好下了开跑的号令。

  龙霄见左右仍然没有一匹马跑了出来,不禁哈哈大笑,慢慢的与黑煞走了出去,象是散步般的将比赛的路程走完。

  数百名骑士见此异景,都纷纷叫嚷起来“这样的速度都能赢,这也太蹊跷了吧。”

  “邪门,邪门,这小子一定是给咱们的马施了什么妖术。”“不算,不算,这比赛太不公平。”

  监赛官也没办法,无奈的宣布:“本场一万零伍号马胜,进入下轮决赛。”

  接下来便是本日前九轮的获胜者再赛,情形还是和先前一样,没有任何一匹马敢出来与黑煞并肩而站。监赛官只好又宣布黑煞获得本日比赛的桂冠,将进入三日后的决赛。

  在全场数百名骑士的喧哗怒骂声中,龙霄与黑煞给几名衙差披上红花,并送入不远处的一个驿站休息。那满城钻一直跟着,幸庆自己下对了注,对龙霄是有如老子般的恭敬,只是提醒他不要忘了前约,龙霄自然是要他放心。满城钻见无法跟着进入驿站,便向龙霄辞了别。

  这驿站是京师专门设来接待高官与英杰所用,修费甚高,兽面金环,门庭生彩。走进了去,却是园林结构,房屋皆为独院别楼,粉恒环护,绿柳周垂,很是雅致。

  没一会儿有名役差来带黑煞,但黑煞见了生人仍然是又踢又叫,龙霄明白它还不习惯,抱着它拍好一阵,这才安息下来,随着那役差去了。

  龙霄跟着接待的官差在曲折相接,芭蕉周护的回廊上走了一阵,步入一个花园,穿花度柳,抚石依泉间到了一个大厅,上写“群英荟萃”四字。

  龙霄走了进去,屋里设着数十付桌案,此时约有二三十条汉子正在里面用食。那官差安排他在右侧一角坐下,又吩咐人送来饭菜。

  龙霄左右环视,见大厅上的人皆在望着自己与旁边的人窃窃私语,眼中颇有惧意,知道是今日马场上的异事已传到这里,令这些人对他大大的怀着戒备之心。

  饭菜很快就送来了,龙霄见是半只煮鸡,一盘熟牛肉,一盘新鲜素菜,另有老大一碗香喷喷的白米饭,也不去管别人的神情,立时埋头狼吞虎咽起来。他一天没有果腹,早就饿得是前胸贴着后背,如今能大吃白食,那当真是出手敏捷,齿喉大动,吃像极是不雅,没多久又要人加了饭来。

  周围的人见了,不由对他少了些畏惧多了几分蔑视,纷纷道:“瞧这小子明明是饿死鬼投胎,那里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怕今日传言有虚,此人侥幸得胜,也不过如此。”“呸,我当是谁这么威风,原来是个穷小子,想来今日参赛的都是些瘟马,才让他拣了便宜去。”

  龙霄此时已吃得差不多了,但最后一口饭刨得实在太狠,不防被噎在胸前,他连忙站了起来,瞪眼捂胸,满大厅的找茶水,好容易找到一壶,仰口便下,却因太烫,“哇”的一声,又吐了出来。

  大厅诸人见到他这一付狼狈不堪的样子,全都相互挤眉弄眼的嘲笑起来,对这穷小子却是戒心尽释。

  龙霄回到桌案边休息,等待有人来安排住宿的地方,就在此时大厅里站起来一名丰神玉朗,二十来岁的少年,走到了他的身前。

  龙霄见他穿着一袭绣花镶边的白裳,腰下悬着一块莹洁流光的青玉,长身而立,约和自己一般高,但衣着华丽,神采扬溢,绝非自己此时可比。

  正要出声相询,那少年却微笑着向他一揖道:“在下是湖州千骏马场少场主魏建业,敢问兄台可是今日威震赛马场的龙公子。”

  龙霄在此地总算是见到了一个和善有礼的人,立即大起亲切之感,连忙起身学着他一揖道:“在下龙霄,什么威震赛马场,全凭一时运气好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两人同时落座,那魏建业道:“在下深谙马性,也知每日所赛的皆是我大明朝各地有名的骑手良骏,两三百匹马,竟在同一时间畏缩不前,绝非偶然,如果在下所料不错,龙公子所带来的马,定是天下间罕见的神骏,甚至是天生的群马之首,实在想见上一见。”

  龙霄暗赞他见识果然高超,能够大约猜出黑煞的来历,便道:“好啊,等一下咱们一起到马棚去见见我那马儿。”

  魏建业一向嗜马如痴,闻言不由大喜道:“那就多谢龙兄了,不如咱们现在就走吧。”

  龙霄不料他如此心急,正要答应下来,却见大厅外又走进一群人来。

  只见当前的那一人,打扮得比魏建业还要华贵,约在十六七岁的年纪,身穿着紫花色金边公子服,头带碧绿纱巾,腰间系着一条荔枝红锦绒鸾带,足踏紫绢履,白绫细袜,手里拿着一柄玉骨扇,长得是丰姿清丽,骨格轻盈,有若烟中海棠一般,身躯款动,又如是风舞杨柳。

  龙霄一眼便瞧出她是在女扮男装,不过其身后却站着四名带着刀的彪形大汉,想来是什么大富人家的小姐出来玩耍,转眸向四周瞥去,却见这里所有的人象是认得这名女子似的,全都低着头不敢说话,也不敢向她多瞧一眼。

  那女子巧目流波,见到全厅只有龙霄一人还在怪目怪眼的瞪着自己,见他甚是面生,想来还不知自己的身份,心中大喜,暗道:“这些人都认得我,真不好玩,倒是坐在那边的穷小子象是新来的模样,这样的冤大头可是绝无仅有了,正好捉弄捉弄。”嫣然一笑间,便朝着龙霄施施然而来。

  魏建业也认得她,见她向着这边来了,脸色一变,连忙站起身对着龙霄匆匆一揖道:“龙兄,小弟忘了今日还有些事要办,看马就改在明天罢,你多多保重。”说着向他使劲眨了眨眼,不敢久留,快步走出了大厅。

  

  



  

  龙霄正在猜测魏建业使眼色的含意,那假公子就走了过来,故意粗着嗓子道:“在下黄雨,见过这位仁兄了,敢问高姓大名?”

  她虽是挤着嗓子说话,但仍然可以听出声音甚是娇嫩,龙霄也不想去戳穿她,只好站起来道:“我是个乡下孩子,没什么高姓大名,公子赏脸,叫我龙霄便是。”

  那黄雨闻他果然没什么阅历见识,心中更是高兴,大摇大摆的坐下来,“嗯”了一声道:“瞧你这样子就知道是个没见过世面的臭小子,行啊,你陪本公子说阵子话,本公子要是高兴了,自然有你的好处。”

  龙霄瞧不惯她这种飞扬跋扈,财大气粗的样子,冷冷的道:“是么,那小子就等着大爷你打赏了。”

  黄雨没有听出他的语气,说道:“真是个又穷又臭的小子,只想着打赏,好,我问你,你也是来参加马王大赛的么?”

  见到龙霄点了点头,黄雨忽然用玉扇指着他,杏目圆瞪道:“能进复赛,自然有匹好马了,瞧你这付又脏又臭的样子,家里一定是那种上无片瓦,屋无立椎之地之类的,怎么还会有好马参赛,说,是不是偷的,只要你从实招了,就恕你无罪,否则就报官查办,让你屁股挨板子去。”

  龙霄见她一付严肃认真的模样,好象是非常想过一把审案的瘾,心道:“好啊,你想做包青天,我就做胡诌王,咱们谁怕谁。”

  顿时露出一付害怕的神情道:“别报官,别报官,大爷你说得不错,这马原本就不是我的。”

  黄雨没想到自己初次审案,这犯人就乖乖的招供了,不禁大有成就感,呵呵的笑道:“只要你说了实话,我自然不会报官。”

  龙霄愁眉苦脸的道:“小人家真是很穷,从小到大从来都没吃饱过,后来听村子里的人说,参加京城里的马王大赛要是胜了可以得老多老多的钱,可以买老多老多的馒头。”

  黄雨皱眉骂道:“啐,真是没出息的臭小子,只知道买馒头吃,你想参加比赛,就决定偷马了,是不是。”

  龙霄摇着头道:“不是,小人可没有偷马的胆子,那可是要剥皮抽筯的,是小子忽然想到小时候妈妈说过,村里的观音庙最是灵验,谁要是跪下去诚心诚意的求观音菩萨,谁的愿望就能实现。”

  他停了停,见黄雨正听得全神贯注,又道:“小人就到了村里的观音庙,对着大慈大悲的菩萨跪了七天七夜,到了第八天夜里,观音菩萨终于显灵现身了,她对我说:‘马儿我这里倒还有两匹,你想要黄马还是黑马。’小人一想,黑马的样子要威风些,就说我要黑马。观音菩萨就向庙外两头泥马中其中的一头指去,一会儿,那泥马就变成了一匹活生生的黑马,小人转身一瞧,观音菩萨也不见啦。小人便想,不见了就不见了,反正我马儿也得到啦,就高高兴兴的去牵那黑马,谁知那黑马却开口说话了……”

  那黄雨是越听越奇,此时忍不住道:“哦,你这马儿还会说话,它说什么?”

  龙霄也一脸严肃的道:“它说:‘你幸亏是选的我,要是选上了黄马,那可是个娘娘腔,走起路来扭扭捏捏,气也要把你气死,还比什么赛啊。’”

  那黄雨听完,顿时大笑起来道:“胡说八道,胡说八道,凭什么说那黄马就是个娘娘腔……”她说到这里,却瞥到龙霄贼兮兮在一旁偷笑,立刻恍悟上了这臭小子的当,自己姓黄,说这黄马,明明是在讽刺她不男不女。

  黄雨不由气得粉面桃红,又不敢去反驳,免得更被这臭小子落了口实,只好咬着牙跺着脚道:“好啊,好故事,好故事啊。”

  龙霄微微一笑,心想:“让你知道知道我可不是让女孩子随便欺负的。”

  正想着,忽见对面黄雨望着自己的身后露出奇异的神情,嘴里喃喃的道:“真怪,真怪……”他心中一动,回过头望去,却见大厅里除了伺候的杂役,所有的人都溜得不见了,其余的也并什么特别的事。

  黄雨趁龙霄回头那一霎那,已飞快的从怀中掏出个小绿瓷瓶,用指甲挑了一点白色粉末,对着龙霄弹了弹,又迅捷的放回怀中。

  龙霄此时回过头来道:“你说什么真怪?”黄雨哈哈笑道:“大厅里的人都走完了,那还不奇怪么。”

  龙霄正要说话,忽觉脖子皮肤象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跟着一阵奇痒传来,他忍不住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大叫道:“哎呀,好痒,好痒。”说着就用手去挠,但这种奇痒却是越挠越是厉害,没一会儿,脸上,手上全都痒了起来,龙霄拼命的去抓挠,顿时便挂出了一道道血痕,怎知这奇痒竟如随着血液浸流到了全身,龙霄痒得钻心,站都站不住了,只好在地上打着滚乱擦乱碰。

  那黄雨见到龙霄这付惨状,眼中尽是笑意,心道:“看你这臭小子还敢不敢满嘴胡言乱语。”但神情却装得很惊奇,大声的道:“龙兄,龙兄,你没关系罢,怎么好好的就发起羊癫风来啦,要不要根棍子咬一咬。”

  龙霄在地上滚了半柱香的工夫,那奇痒便渐渐消失了,他大汗淋漓的站起来,却是浑身无力,明白是着了黄雨的道儿,心中暗暗道:“好啊,你要如此整我,就怪不得我捉弄你了,今天非要你露出原形不可。”

  重新坐回凳子,龙霄装着完全不知情,自言自语道:“糟糕,糟糕,莫非是这些日子住的地方太差,身上长了跳蚤了不知道,这一下可要好好洗洗澡才是。”

  黄雨本来是等着龙霄翻脸,就叫手下好好收拾他一顿,谁知瞧来对方还没有疑心到自己身上,也就放下心来。

  龙霄脑中一转,脸上立时变得很是高兴,对着黄雨一揖手道:“黄公子,今天咱们真是一见如……什么什么的。”

  黄雨一脸不屑道:“是一见如故,这也不知道,真是没学问,呸,谁和你这样一个臭小子一见如故了,说话也不怕闪了你的舌头。”

  龙霄连连点头道:“是,是,小人何等卑贱,怎配和公子一见如……故,只是见到公子威风凛凛,好生有英雄气概,真想敬公子两杯酒,以表小人的敬仰之心。”

  黄雨一愣,心道:“这臭小子刚才还骂我娘娘腔,现在怎么赞起我有英雄气概来了,嗯,瞧这小子呆头呆脑的没读过什么书,怎会编那种拐弯磨角的话,莫非是我误会了。”便道:“算了,算了,我不会喝酒,你也用不着敬我。”

  龙霄暗道:“你不会喝酒更好。”嘴里却道:“不是啊,我听村里的老人们说,那些大英雄,大好汉都很会喝酒的,黄公子一定是在说笑罢。”

  这黄雨出身尊贵,便天性贪玩,常常在京城里东走西荡,又最爱女扮男装,但人长得实在太清秀娇丽,易容的技术也憋脚得紧,旁人一眼就瞧得出来,因此最喜欢的就是别人赞扬她有男子气概。龙霄这一记马屁,当真是拍得她舒舒服服,奇爽无比。

  她点了点头,“嗯”了一声道:“瞧你小子有些眼光,就给你个面子罢。”说着高声招呼杂役重新添菜上酒。

  这时跟在她后边一名膀圆肩宽的大汉过来轻声道:“公子,主人吩咐不准你出来喝酒的,小心让他知道了。”

  龙霄见黄雨面显犹豫之色,心想:“可不能让这些人呆在这里坏事。”便有意激她道:“黄公子,是不是不敢啊,也没什么,我想英雄好汉也不一定个个能喝酒的,至少你就是一个。”

  那黄雨为人甚是任性好胜,听了这么一说,心中便下定了决心,要尽展其大丈夫风范给这臭小子瞧瞧,对着那人喝道:“我的事,有你们这些奴才管的么,告诉你们,今天我这酒还喝定了,日后要是给我爹知道了,我就要你们统统人头落地,现在你们都给我滚出去,别在这儿碍眼,快滚,慢了我要你们好瞧。”

  这几名大汉知道她向来说到做到,都不敢违拗命令,面面相觑着,不一会儿全都走出大厅在院外远远观候。

  



  (尊敬的各位读者,端午佳节来临,祝您们全家幸福,一切顺利)

  没一阵,两名杂役就将酒菜拿上桌案摆好,龙霄见菜肴比适才不知精致了多少,而且杂役们对黄雨总是唯唯诺诺的毕恭毕敬,心中也对这名女扮男装的少女的身份有些犯疑。

  但此时他也管不了许多,见黄雨身前放着一个小杯,一把将它扔在地上,从桌上拿起一个盛饭用的碗,满满的给她倒了一碗。

  黄雨骇了一跳,道:“不是……不是说好两杯么,怎地又用碗啦。”

  龙霄道:“你这样的英雄好汉,用小杯多显不出气概,要是让别人知道了,一定要怪我不懂礼数,让英雄喝得不够畅快。”

  黄雨此时已是骑虎难下,面对这碗酒,不禁心中直打着鼓。

  龙霄见状,一抬头将自己那一碗“咕噜咕噜”的喝了下去,然后用无比崇敬仰慕的眼神望着黄雨道:“黄公子,大英雄,是不是还嫌这个碗小了,要不要叫人换个更大的碗来。”

  黄雨慌忙的摆着手道:“不要,不要,这碗够了,够了。”龙霄见她伸出的手纤细白净,有如嫩葱似的,是个养尊处优的千金小姐无疑,性子却偏偏如此逞强,心中不禁好一阵偷笑。

  黄雨从小就不爱喝酒,此时端起碗,轻轻抿了一口,霎时就把眉毛鼻子皱到一起去了。

  龙霄见她喝酒象喝药似的,又是想笑,嘴下却不闲着道:“黄公子果然是大英雄大好汉,喝酒的样子也比小人要好瞧得太多,这种先尝一下,再一口喝干的方法,小人可要记住,回去后也好跟村子里那些没见识的人学学。”

  黄雨听他这么一说,只得将心一狠,仰首将一碗酒都喝了下去,末了,还做了个很男子气的样子,将碗在地上一碎,大笑了三声道:“好酒,好酒啊。”

  龙霄招呼杂役们多拿些碗来,站起身来又给黄雨倒了一碗酒。

  黄雨目瞪口呆的望着他道:“怎么……怎么还喝啊。”

  龙霄道:“你刚才不是叫好酒么,这样的好酒,大英雄你喝一碗岂会过瘾,要是那样,还不如不喝。”

  黄雨叫苦不迭,深悔失言,咬牙将这碗酒也喝了下去,最后仍然将碗一摔,故意皱着眉道:“怎么先喝那碗倒香,这一碗就变了味了,算了,这酒瞧来不怎么地道,咱们还是不喝啦。”

  龙霄见她喝了这两碗酒,脸上红霞飞布,一双眼眸水灵灵的甚是可爱,但捉弄之耻岂能不报,忽然一拍桌子,大声喝道:“想不到这里的人如此慢待黄公子你,真是大胆,大胆啊。”

  他这话一出,在旁边的两名杂役被骇得连忙跑过来道:“大爷息怒,大爷息怒,不知小人们那里慢待了黄公子,还乞恕罪指教。”

  龙霄知道这少女必是出身权贵之家,否则这些人也不会如此怕她,便装着一脸怒色道:“你们没听见黄公子说这酒不好么,好啊,黄公子到了,你们也不拿出最好的酒招待,是不是想留着自己喝啊。”

  那两人一下子对着黄雨跪了下来,不住的磕着头道:“公子恕罪,小的们绝不敢对公子不丝毫不敬,这里是有一坛陈年百花酿,但有上喻说,是要留着给获马王桂冠的骑士喝的。”

  龙霄又一拍桌道:“放屁,是马王的骑士重要,还是黄公子重要,小心你们肩上的脑袋。快去将好酒拿来。”

  两名杂役骇得面色苍白,赶紧端来一坛黑瓷酒。龙霄一打开,屋子时顿时酒香四溢。

  他先倒了一碗尝了口,只觉果然是有一股子鲜花的芬芳,但酒性强烈,比先前的浓了许多。

  龙霄哈哈大笑,一边给黄雨满上道:“酒倒是好酒,只是酒性有些浓烈,小的看走了眼,黄公子似乎没什么酒量,脸都喝红了,想来这样的酒是不敢再喝的。”

  黄雨那里经得住他激,更加上又有了些酒意,大声道:“谁说我不敢喝,谁说我没酒量,男子汉大丈夫,这点酒算什么。”说着一口将那酒喝下,又自己倒了一碗喝了下去,得意洋洋的望着龙霄。

  龙霄瞧她已是醉眼朦胧,憨态可掬,更增了几分妩媚之色,忽然想到那一日君仪在“恋恋情侣吧”的醉颜,也与她有几分相似,心头不禁一阵酸楚。

  他的初衷本来是趁黄雨喝醉后,用言语逗她自己说出身份性别,但此刻想到了君仪,心肠就软了下来,站起身来道:“算了,别喝了,你是男子汉大丈夫,半点没有错,小的服了你啦。”

  正准备走,黄雨却一把抓住他的衣裳,醉醺醺的道:“不……行,本公子……本公子喝得正高兴,臭……小子,你不许……不许走,陪我喝酒。”说着倒了一壶酒提在手中,笑嘻嘻的道:“这里喝酒太闷,走……走,咱们……咱们到花园里去边赏花边喝。”也不等龙霄答应,一把就将他拉了出去。

  刚出大厅,此时天色已晚了下来,暮风吹拂,花阴送香,外面四名大汉见她醉了,就想靠了过来,谁知那黄雨还没有醉得十分糊涂,不等他们走近,便尖着嗓门叫道:“今天……今天谁也不准跟过来,你们这些……奴才,成天…成天就知道……跟着我,要是把我惹火了,我就将你们全都杀头,不……不,是满门抄斩……满门抄斩……”

  那几名大汉也很是怕她,顿时停住了脚步,只在远处慢慢的跟着。

  黄雨越喝越起劲,没多久那壶酒就让她一人喝了个底朝天,她此时象变得极是轻松快乐,格格的发出银铃般的憨笑声,身子不停的转着,就如在天上飞舞一般。

  龙霄见她此时流露出了少女天真无邪的本性,远比刚才那付骄横跋扈的样子要可爱得多,心下不禁有些后悔灌她的酒来。

  黄雨转了一阵,醉兮兮的道:“臭……臭小子,你说这次马王大赛,我……我能不能得第二。”

  龙霄听她只说得第二,不禁大是奇怪,道:“什么第二,黄公子你这样的大英雄自然是最厉害的,这第一是非你莫属。”

  谁知黄雨却摇着头道:“不成,有……有司马……琴在,我比不过她,但这第……二谁也争不过……争不过我。”

  龙霄想不到如此逞强好胜的少女对这司马琴竟是佩服有加,甘居第二,再思及那张老儿对司马琴的夸赞,心中对她也油然有了几丝敬意,不过听说她也要来参加马王大赛,又是一阵高兴,总算可以完成“高手”对他的嘱咐了。

  一路穿过蔷薇架、芍药栏、牡丹圃,到了一大片紫英石堆砌的假山,黄雨猛的拉着龙霄手道:“快跑,让那些奴才找不着我。”说着与龙霄一头钻入假山中快速的穿行,龙霄的手被他牵着,只觉是滑腻温软,似乎是专门保养过的,握起来非常的舒服。

  黄雨对这里的地形很是熟悉,没多久就钻出了假山,然后东拐西拐的在花园里躲迷藏似的小跑了一会儿,见那些大汉早没了身影,身子喝了酒,再也跑不动,喘息着道:“我瞧……他们……他们,还找不……找得到……”这时才感到右手握住一个东西,掉头一瞧,“啊”的一声尖叫起来,使劲将龙霄的手甩开。

  龙霄见她一付恐怖可怕的神情,便如自己的手是条毒蛇蜈蚣一般,心道:“这可是你自己要握的,现在却做出这种样子,真是可笑。”

  黄雨从小到大,身上的肌肤除了父亲之外,绝无任何一名男子触摸过,今日一时酒后忘形,竟然主动的将自己尊贵无比的玉手送给一名初次见面的穷小子,不由是又急又悔,生了好一阵子气,才愤愤道:“臭……臭小子,你摸过我的手的事,可不准……说出去,否则……否则杀你全家。”

  龙霄听她动不动的就要杀人的全家,娇蛮的程度,就是花香芸与之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他平生不知怎的,很讨厌这样的女孩子,不由道:“喂,你以为就你的手娇贵么,我这手可是号称人见人爱千奇百怪摸一下就要钱的神龙玉臂,现在让你摸了,总得表示表示吧。”

  黄雨家规甚严,此时意识到犯了大错,真是心乱如麻,那里理会他说什么,不觉酒意上涌,头脑一阵眩晕,摇摇摆摆道:“我不跟……不跟你说啦,我要回去歇息了。”

  龙霄见她踉踉跄跄的向前走了两步便象是摔倒,叹了口气,正想上去扶,那黄雨却尖叫道:“别……别过来,我自己知道走。”说罢努力的坚持着前行。

  龙霄总归是心慈之人,生怕她说不准一下子醉倒在地便人事不省,一个女孩家也实在不成体统,就缓缓的跟在她身后,以备万一。

  

  



  

  龙霄跟在黄雨身后,见她一摇三叠的分花拂柳向西走到了一间叶碧花红,修造得很是精致典雅的别院之中。

  黄雨一进院,就大声叫唤道:“玉儿,玉儿。”但没有人回应。她喃喃的骂了一句:“死……丫头,又到……又到那里玩儿去啦,越来越不成话了。”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龙霄见她到了家,正要转身回去,却听得屋内发出“哗啦”一声巨响,一时也不知出了什么事,连忙冲了进去。却见黄雨倒在地上昏醉了过去,旁边还有一根滚落在地的独凳。

  龙霄摇了摇头,左右打量着这屋,却是地平如镜,不染纤毫尘翳,几案全是檀香木和楠木精心雕制而成,香炉花瓶全为金玉质地,东罗图书,南列蜃窗,西悬古画,而北边就是一张绣榻。房间内焚着兰香,一阵阵的芬芳扑鼻而来。

  龙霄心道:“这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闺房,想来必是这官驿特别为她所设,唉,真不知这少女的老爸是何许人物。”

  他抱着黄雨放在北边绣榻之上,衣裳是不敢解的,便给她盖好了锦被,离去之时,却见她一双鞋子露在被外,鞋上的尘泥将床铺污了不少。

  龙霄想也不想,就将她穿的紫绢布鞋解了下来,却见她脚上裹着紧紧的白绫布,显得极是小巧,而布鞋内却塞满了绵花。

  龙霄又暗觉好笑,见她脚上的白绫脱了一头下来,心中还想:“俗话说‘王大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这假小子的倒是不臭啊,不如将它解开,也让她睡得舒服些。”

  思想间他已将黄雨的白凌袜解了下来,豁然露出一双白嫩玲珑的玉足来,这玉足的形状也是龙霄从所未见的,弯弯小小有如新月的样子。

  龙霄想起常听人说的古代女子的三寸金莲,一时好奇,用手指比了比,似乎略在三寸开外,付道:“这假小子裹脚裹得不彻底啊,怪不得总爱东走西跑的。”

  龙霄对着黄雨的脚观察琢磨了半天,心中有了结论,暗道:“这女孩子裹了脚虽然多了一种柔弱的病态美,但脚要成这个形状,小时候不知要受多大的罪,完全是摧残人性,而且这样对自己的身体有弊无利,完全是为了迎合某些男人变态的审美情趣,唉,做一名古代的女子还真累啊,怪不得这个黄雨想要做男人了。”

  他一边想着,一边拖过被子将黄雨的脚盖住,回身见旁边还有几间房屋,就随步进去逛了逛。

  进到一间屋里,却见正中间放着一个极